馮美玉:消防栓前泊車格
甲州記者
車主將轎車泊在新馬六甲花園一個合法的泊車格,卻遭消拯局開出罰單,指阻礙消防栓,令民眾感到混淆。
上述消防栓就在商店前,地方政府劃上泊車格時,應該確保泊車格劃是在適當的地方,避免讓車主無故遭殃。
雖然,消拯局指接獲罰單的民眾可以寫信求情,罰款額將會獲得減少,但不是車主的錯,硬要車主繳付罰款,車主會不服氣。
既然是泊車格,只要誰看到都會把車停泊格內,也不會加以顧慮;直到接獲罰單後,才知道有關泊車格不能泊車,追根究底,這是誰的錯、誰最應該負上責任?。
除了新馬六甲花園,不難發現一些地方的消防栓前也劃上泊車格;消防栓前不能泊車,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地方政府卻在消防栓前劃上泊車格,令人百思不解,究竟是他們不知道,還是只是工作草率?
既然已有人投訴,地方政府應該派員到州內的各泊車格檢查,確保所劃上的泊車格都是在適當的地方,避免再有車主接獲罰單,引起民怨。
至於罰單方面,消拯局應該取消罰單,畢竟這也不只是車主的錯,如果車主有錯,那麼地方政府又該當何罪;如果消拯局一定要車主繳付罰單,那麼地方政府也應該被開罰單,讓人民看到一視同仁的對待,也確保類似事件不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