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自爆 大馬牢房遭驗“菊”
(台北11日訊)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日前接受台灣網媒訪問時,自爆在被警方扣留時,曾遭“手動”檢查肛門。
他以一首《飆高音》爆紅,今年更以《亞洲通殺》入圍第27屆金曲最佳男歌手,而日前卻因《Oh My God》MV外流,內容涉及“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引起軒然大波,一度被大馬警方扣押4天。
談起被扣押那段時間,黃明志接受台灣網媒“噓!星聞”訪問時,自爆曾被警方“手動”檢查肛門。
回憶當時被扣押,黃明志表示,“每天只要一出門錄口供,再回去(牢房)時,回來都要脫光,要起立蹲下、起立蹲下,全部警察圍著你,你要全部脫光,防止你塞東西在裡面(肛門)。”
被詢及“那他有碰你嗎?”黃明志坦言:“有的時候有,有的時候沒有。”
記者再問:“那你肛門有挾帶東西嗎?”他說:“我沒塞,我很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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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駁斥可查看電眼
(吉隆坡11日訊)警方駁斥創作歌手黃明志指警方徒手檢驗肛門的說法,並指扣留室內處處皆設有閉路電視,因此警方絕不會如此做!
警方指出,警方辦事有根據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會在扣留犯出外錄供,再回返扣留室時,檢查對方是否攜帶違反物品。
他說,警方確實會要求扣留犯脫衣,但並非要他們全身赤裸,而且也沒有警員圍觀,只需要脫掉衣物,再換上囚衣。
警方消息受訪時嚴謹否認,警方將徒手檢驗扣留犯的肛門,並稱扣留室內設有閉路電視,若真的發生,一定會遭閉路電視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