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市局強行拆屋 未簽合約屋主報警
淡巴漢拆非法木屋風波
(吉隆坡11日訊)甲洞增江南區淡巴漢屋業發展計劃涉及地段的屋主,怒訴吉隆坡市政局未經他同意,強行將他屋子拆除。
屋主溫耀斌(52歲)指出,他的屋子位於增江南區淡巴漢A8路,他不曾簽署任何文件或合約,接受任何市政局或發展商開出的條件。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雖然他沒有住在該屋,但由親戚居住,拆除屋子當日,碰巧到外地公幹,所以無人在家,豈料就遭市政局拆除。
不同意賠償方式
溫耀斌指出,他從沒簽署任何同意書及合約,因合約內容和市政局信函上所寫的賠償方式並不一樣。
他說,市政局信函上註明給屋主的賠償是,一間800方呎的組屋,第二家庭則可以20萬令吉購買一間800方呎的可負擔房屋,但合約內容卻指屋主獲賠的是廉價組屋,兩者有很大差別。
他說,市政局在未經他同意就將房子拆除,為了討回公道,他已報警處理。
此外,溫耀斌也駁斥增江南區淡巴漢居民協會,指他已答應市政局開出的賠償條件,且同意拆除房屋,市政局才前往進行拆除的說法,並決定向該會追究。
另一方面,增江南區淡巴漢屋業發展計劃涉及的另一地段非法木屋居民,今日也和發展商簽署賠償合約。
發展商代表安華指出,他們根據市政局的普查來賠償符合資格的8戶居民,另外7戶因不符合資格而無法獲得賠償,但他們可向市政局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