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特佐是上司客戶 楊家偉:僅依指示辦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劉特佐是上司客戶 楊家偉:僅依指示辦事

控方昨午結案后,法官判楊家偉企圖妨礙司法的表面罪名成立。(呈堂照片)
控方昨午結案后,法官判楊家偉企圖妨礙司法的表面罪名成立。(呈堂照片)

劉特佐是上司客戶
楊家偉:僅依指示辦事



(新加坡11日訊)首名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事件而被裁定表面罪狀全部成立的新加坡人楊家偉,被指跟著富商劉特佐過著奢華生活,但他在供證時稱,富商是銀行上司的客戶,自己只是按照指示辦事,首次與劉特佐見面時,對方連正眼都不看他。

楊家偉昨午供稱,2012年初,他跟著瑞意銀行上司去瑞吉酒店與劉特佐會面,向他匯報1億美元交易投保的保險產品。

楊家偉說,那是他第一次見到劉特佐,當他自我介紹時,劉特佐卻連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和他的上司凱文和易有志交談,聽取他們的意見。



沒與客戶“協商”能力

他記得在2013年底,易有志臨時叫他一起去東京見劉特佐,商討設立信託戶頭的事情,但因為劉特佐很忙,只與他們見面5分鐘。

楊家偉稱,劉特佐是易有志的客戶,而易有志“佔有慾強”,未經他許可,任何人都不可直接與劉特佐溝通,而楊家偉也只是按照上司指示辦事,主要處理行政事務,他聲稱自己沒與客戶“協商”的能力。

被挖角加入瑞意銀行感驕傲

年紀輕輕就被挖角加入瑞意銀行,楊家偉感到驕傲,自覺努力受到賞識。

楊家偉供稱,他畢業自南洋理工學院,持銀行與金融專科文憑,之后在UBS銀行工作,半工讀考獲管理學位。

他接著在蘇格蘭皇家顧資私人銀行(RBS Coutts)任職一年半,2009年底被“相中”,被上司凱文挖角加入瑞意銀行。楊家偉說,他當時才26歲就獲得賞識,他為此感到驕傲,認為自己的努力獲得肯定。

他說自己很佩服上司凱文,因為凱文富有魅力,善於游說客戶,幫銀行爭取到大客戶。

楊家偉反駁證人供詞
“未拿過劉特佐分毫”

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楊家偉,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洗錢案審訊進入第9天,雖然多名證人指控楊家偉為大馬富豪劉特佐工作,但他今日供稱,指從未拿過劉特佐一分一毫。

根據新加坡《商業時報》,楊家偉在反駁控方證人凱文斯旺彼賴的口供時,這么指出。

凱文也是楊家偉前上司,他早前曾表明楊家偉離開新加坡瑞意銀行后,即為劉特佐工作,而薪酬是每年50萬元新幣(約155萬令吉)。

楊家偉(33歲)也反駁另一名控方證人吳思偉的證詞,即曾要求后者毀掉一些關鍵檔案。

他說,吳思偉在金融界經驗豐富,因此指后者凡事聽命于他的說法,並不正確。

楊家偉還告訴法庭,3名控方證人,吳思偉、凱文與荷西李那多把一切推諉在他身上,對他不公。

楊家偉早前被指非法賺取2600萬元(約7800萬令吉)的“秘密收入”,還與一馬公司案關鍵人物,即劉特佐有緊密往來,他也被指曾乘坐劉特佐的私人包機,一起到美國拉斯維加斯看拳擊賽。

楊家偉于2009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擔任新加坡瑞意銀行財富規劃員,他共面對11項控狀。其中4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已在昨日被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裁定表面罪狀全部成立。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