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警告非穆斯林勿插手 “反伊刑法=反伊斯蘭”
(瓜拉登嘉樓11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引用國家憲法賦予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條款,警告國內非穆斯林勿插手伊斯蘭事務,那些反對他向國會提呈擴大伊斯蘭法庭刑罰權限私人法案者,等同刻意與伊斯蘭對立。
他也聲稱,我國不可能落實伊斯蘭斷肢法,因此非穆斯林不應該干預他提呈私人法案。
哈迪阿旺也是馬江國會議員。他今日發文告說,非穆斯林應為此(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權益)感到慶幸,並且在與他們無關的事務上,尊重身在同一個多元種族國家和社會的其他種族。
他警告,不要以修正有關法令,作為在這個多元種族國家及和諧社會中挑起種族衝突的藉口。
“除非要與伊斯蘭為敵,否則根本沒有任何反對355法令的政治或合法藉口。”
他說,該私人法案無關伊斯蘭斷肢法,基於憲法所限及法律爭議,根本無法在我國落實伊刑法。
他說,聯邦憲法第76(A)條款闡明,州政府在落實任何法律條文前,都必須先在國會尋求通過。
哈迪阿旺也否認行動黨古晉國會議員張健仁指355法令,將影響非穆斯林,甚至東馬人民權益的說法。
他重申,有關私人法案主要是擴大伊斯蘭法庭,針對刑事案下判及判處刑罰的權限,並非要在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斷肢法。
他說,目前伊斯蘭法庭判處的刑罰,僅限於監禁不超過3年、鞭刑6下及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