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 承认伪造与1MDB来往文件 判监18周罚7万
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
伪造文件监18周罚7万
(吉隆坡11日讯)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今日向法庭承认4项刑事指控,承认伪造文件和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七项罪状,被判监禁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新元(约7万4000令吉)。
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易有志是1MDB洗黑钱风波中首名被治罪的被告,庭上揭露,他在接受调查期间自愿交出750万元花红(2322万令吉)。
易有志(57岁)从2010年开始担任瑞意银行(BSI)的董事经理,他上个月被控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犯下三项伪造文件罪及四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
1MDB首被告被治罪
他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四笔转账交易可疑,却没向当局举报,包括于同月2日从Good Star公司转给阿布扎科威特马国投资公司的1亿5300万美元(6亿6700万令吉),以及同月5日把同笔款项从该公司转入马来西亚富商刘福平的户头;同月7日,1亿5000万美元从刘福平户头转到儿子刘特佐(Jho Low)户头。当天也有一笔1亿1000万美元从刘特佐的户头转入Selune有限公司。
新加坡法院法官妮花玛丽下判时说,易有志案发时是瑞意银行的高层,但他在两年期间为了可观的利益而犯罪。法官也认为,银行职员应该维护公众对金融业的信心,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向个人的贪念妥协。
与此同时,法官在制定刑罚时,也考虑到易有志坦诚地接受自己的罪行,以及交出他收到的巨额花红。
刘特佐是重量级客户
易有志为银行取得许多收益,地位比一般私人银行高级职员更高,比较像是银行的“高级客户合伙人”,是与银行总裁共乘头等舱之人,而刘特佐是银行重量级客户,每到银行,总裁都亲自迎驾。
易有志已在10月10日,被控伪造文件罪及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7项罪状,多数罪状与刘特佐在本地瑞意银行户头有关,唯其他3项控罪正在审讯中。
新加坡调查瑞意银行发展,新加坡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杨家伟昨日供证时,把矛头指向上司和新加坡瑞意银行(BSI),说他在涉及一马公司(1MDB)交易中,只是扮演“协调交易”的角色,强调他是按上司指示办事,把所需文件交由第三方处理。
易有志的代表律师为李迪能在为易有志求情时说,被告已“真的很忏悔”,并愿意与商务部配合调查;易有志犯下此罪行是因受刘特佐指示,刘特佐是瑞意银行最大的客户,并非易有志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