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不必殺人
文:雅蒙
顏凡問:「妳是花家的人,不是有權力繼承母親的遺產嗎?」花緣苦笑:「外公擔心媽媽年輕會被人騙財騙色,他討厭我爸,因為我爸是個很英俊的男人,外公卻認為他與舞男無異。所以遺囑規定,要母親滿卅歲時才能正式繼承……」
顏凡不得不對眼前這位早熟俏麗的十三歲小姑娘,感到吃驚又好奇。她的第一句話,是顧客通常都會說的:“我不快樂,因為我唯一最親愛的人不快樂。”她的第二句話,是在輕歎一聲後說出:“看來只有由我動手殺人,才能解決這個不快樂。”她瞪著尚帶幾分天真無邪的的眼睛,望著顏凡:“但殺人好像不太好,我也有點擔心會牽連到我,特別是我爸爸。他是我唯一最親愛的人。”
相形之下,這位小姑娘頗別緻的名字,已經不算一回事了。她剛才自報:“我叫花緣。”又微笑說:“本來我應該姓徐,我爸叫徐剛,但我是跟媽媽姓。她生前有跟我解釋,這是方便我日後繼承花家龐大的財產。”顏凡這時靜靜問:“你媽不在了?就你跟爸爸相依為命?”他聽出了這位花緣提起父親,總有一絲掩不了的親密。
花緣沉默了一會,才像大人般歎息:“我媽不在了嗎?我也不知怎麼說。親朋戚友恐怕都認為她還在人世的,只是恐怕她也活不了多久,因為我準備要除掉她。這個女人太壞心眼,我爸為了保護我,相信已經準備要殺她了,恐怕他非殺她不可了。她太貪心了,要把全部財產都佔為己有。”顏凡聽糊塗了。
不能讓爸爸坐牢
花緣繼續說:“如果我爸殺她,一定是死罪。我不能讓爸爸坐牢或判死刑,看來只有我搶先下手殺她了。”
她相當天真無邪地說:“我才13歲,法律上仍然是兒童,法庭不會判我死刑的,找個好律師,我頂多在少年感化院呆幾個月就出來了。有錢能使鬼推磨,是不?”
她看到顏凡困惑的表情,就撲嗤笑一聲,相當得意地說:“顏先生,你大概吃驚我這麼小,就想到了一個破綻極少的殺人計劃是不?我告訴你,我是天才,開學會到美國大學去,哈佛要收我。如果我殺了人,我看我走開一陣好了。女兒殺媽媽,新聞媒體哪會放過我?”
顏凡這時才問:“你已經想好了如何殺人,為何來找我?是希望我在你被捕後協助你脫罪嗎?”
花緣望著他說:“但殺人到底不好,即使她是一個惡毒心腸的壞女人。我找你──是想你協助我,如何不殺她而解決問題。我真不想讓爸爸犯罪,為了這個女人,不值得。”
她突然哦一聲:“對了,你不好誤會,我不是戀父狂,爸爸對我也沒有不正當的想法,我們親密是因為這個世上,只有我與爸爸是真正的親人,從我四歲時起,就是由爸爸一手帶大。”
雖然顏凡已有一個想法,但他還是謹慎地問:“但妳媽媽還在,她是妳爸爸的妻子是不?為什麼你們父女要殺她?我聽了妳的話有一個概念,莫非你們父女認為妳媽媽不是妳真正的媽媽?”
花緣佩服地望著顏凡:“顏先生,你太厲害了,不用我解釋你就猜到了。是,目前這個自稱為花人愛的女人,不是我真正的媽媽花人愛。我一直猜疑我真正的媽媽,在我四歲那年就死了。我問過爸爸,他否認,叫我別亂說,尤其不能在媽媽面前說。但上個星期,他向我承認,我真正的媽媽不在人世了,的確是在我四歲那年就意外死了。爸爸說他一時糊塗鑄下大錯,後悔也來不及了。”
顏凡吃驚:“這個女人,是你爸爸在9年前找來冒充妳親生媽媽的?為什麼他要這樣做?”
花緣像小大人地歎氣:“人為財死嘛!”
她回想說:“在我四歲那年,一天爸與媽帶著我去郊遊,一行五個人。”顏凡插口問:“五個人,另外兩個人是誰?”花緣看著顏凡一會兒,回答:“是我媽的閨蜜藺蘭,與她的未婚夫余先生。半途車子失事嚴重撞毀,後來還著火燃燒。”
她趕緊說:“如果你看當年的報紙,它們的報導是花人愛與她的丈夫徐剛以及年幼的女兒慶幸生還,兩名死者是藺蘭與未婚夫余先生。”
她說:“爸爸幾乎沒受傷,我是幸運地飛出車外,落到濃密的草叢裡。”
顏凡說:“從你剛剛說的,我猜你媽媽花人愛當場就死了是不,藺蘭活著頂替了妳媽媽的身分?為什麼沒有人發現?”花緣低頭說:“如果我爸說活著的是他的妻子花人愛,人們怎麼會懷疑呢?我爸敢這樣說謊,是有原因的,我原諒他。人們沒有懷疑,是因為他們認為我媽在車禍裡嚴重毀容。她花了兩年時間不斷整容,終於恢復了九成容貌。其實藺蘭是個美人,比我媽好看,為了要冒充我媽,她也算犧牲許多。對了,我要補充一下,藺蘭原本是與我爸好的,她是我媽媽的好朋友兼私人秘書,我爸後來卻與我媽結婚,她對我爸也因愛成恨,爸爸這時送上一個讓她報仇的機會。”
超級富豪繼承人
顏凡詫異地問:“你爸為什麼找藺蘭冒充妳生母?他是花人愛的丈夫,不是有權利在妳媽去世後繼承她的財產嗎?”
花緣說:“我媽媽是超級富豪的繼承人,當年他簽下婚前協議,不拿花家一分錢。媽媽死了,他將一無所有。他已經不能過窮人的生活了。”她說:“不止這樣,如果媽媽死了,他也沒有權利扶養我,我姓花,是花家的人,爸爸不能讓我失去媽媽後再沒有爸爸,我會是一個變相的孤兒。爸爸愛我,他要照顧我,這是他唯一的方法,與藺蘭合作,讓她冒充我媽,這樣兩人都能各得其所,對藺蘭的利益更大,她從一無所有變成超級女富豪。”
顏凡問:“但妳是花家的人,不是有權利繼承母親的遺產嗎?”花緣苦笑:“這是因為花家安排財產繼承有很多條件與手續,外公擔心媽媽年輕會被人騙財騙色,他討厭我爸,因為我爸是個很英俊的男人,外公卻認為他與舞男無異。所以遺囑規定,要母親滿卅歲時才能正式繼承。意外發生時,離媽媽卅歲誕辰還有一個星期。如果她死了,所有財產都會被花家其他虎視眈眈的親人瓜分去,輪不到我,爸爸要確保我能得到媽媽的財產。”她歎息:“他與藺蘭合作,無異是與虎謀皮。”
花緣歎息:“我爸長得英俊強壯,女人輕易會愛他,但他不是個聰明人,才會與藺蘭合作。藺蘭恨我爸爸當年移情別戀,這時她看到一個復仇的機會,不僅可以報復我爸,而且還能得到我媽龐大的財產。我懷疑她要取他的性命,我不敢告訴他,藺蘭很可能找人殺人滅口,這樣她才能永遠高枕無憂。我敢肯定,日後她也會除掉我,所以我不得不先下手為強。”
顏凡問:“但為什麼藺蘭要等到這個時候才下手?”花緣說:“因為外公的遺囑裡訂明,她要在10年後才能全權處理財產,包括改換財產繼承人,她有權不把財產給我。外公的遺囑是,在她40歲前如果她有任何不測,財產歸我。”
顏凡含笑問:“你準備如何謀殺藺蘭?”花緣一本正經地說:“這你就別問了,牽涉到你也不好。我會做到像誤殺,這也多虧藺蘭做賊心虛,總在外人面前表示她如何疼愛我,與我感情如何親密,都是屁話。”
不想犯下殺人罪
顏凡忽然想到這個天才神童來找自己求助,是不想犯下殺人罪,他說:“如果藺蘭不是妳的生母,只要妳能證明她是冒充的,不就行了嗎?”
花緣說:“但這會拖很久,她一定拒絕提供血液作為基因檢驗,而且這最後會拖累我爸爸。警方說不定會懷疑他與藺蘭合作,謀殺我的生母。”
這時花緣狡猾地微笑:“除非有一個人,能說服藺蘭要識好歹。這個人要有某種力量,讓藺蘭顧忌害怕,我願意讓她拿十巴仙的財產,條件是她要遠走高飛,不然我真的會對她下手。”
顏凡這時明白了,他笑:“小妹妹,誰叫你來的?一個叫老麥的探長可是?”花緣笑道:“是,老麥探長也說,你一定會猜到是他叫我向你求助的。我上個星期曾經去警察局,要求查看當年媽媽車禍的檔案。一個長得非常英俊的警探小雷哥哥幫我找,我想我爸年輕時就像他一樣,小雷哥哥也同意當時警方太疏忽了,沒檢查生還者的血液與基因。他帶我去見老麥探長,老麥想了想,叫我來找你,這樣我就不必殺人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