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遭撞後逃癱瘓1年 中年找目擊證人討公道
(吉隆坡11日訊)中年男子3年前遭撞后逃傷及脊椎骨,癱瘓1年才漸恢復行動力,這過程飽受傷痛折磨,他如今欲尋找車禍目擊證人,以便向肇事者進行索賠。
事主李竑詩(68歲)是于2013年5月26日凌晨5時30分,在甲洞大街益美板廠的三岔路口,往雙溪毛糯方向發生車禍。
李氏今日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陪同召開記者會,希望能聯絡上當時的肇禍司機,並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
李竑詩說,當時其方向是綠燈,他從該路口往雙溪毛糯方向行駛時,遭來自吉隆坡方向的肇禍司機撞上,導致他受重傷,陷入半昏迷狀態。
他指出,當他稍有意識時,看見現場除了警方、肇事車主和救護車,尚有民眾圍觀,因此相信當時有人拍照、錄影留證。
他說,發生車禍后,他因傷及脊椎尾端和失去該部位整塊皮肉而癱瘓,也無法平躺和行走,花了1年多才能靠輔助器稍為站立和行走。
他指出,雖然這段期間不斷進行復健和物理治療,唯康復進度十分緩慢。
他說,自受傷后,他已無法工作,之前教書法和朋友咖啡店幫忙,每月有約1500令吉的收入,維持本身和太太生活費,如今只能靠太太做縫紉工作,每月賺取1200令吉為生。
他指出,這3年來都是靠著本身儲蓄繳付醫療費和交通費,共約1萬多令吉,所幸是在政府醫院求醫,醫療費不高。
他說,他出院時已是車禍后1年,由朋友帶他到警局報警,並發現警方完全沒有事發當時的報案紀錄。
沒報案記錄難向保險索賠
林立迎助理游佳豪指出,由于警方沒有當時的報案記錄,加上肇禍司機一直沒聯絡李氏,導致李氏完全無法索取任何保險賠償。
他說,陪同李氏到警局報案的朋友兩個月前病逝,目前掌握的資料有限,僅隱約得知肇禍司機是名華裔女子,車上另有一名華裔男子。
他呼籲此案目擊者,可聯絡他們並提供線索,協助李氏向肇禍司機索取賠償,也勸告肇禍司機,勇于承擔責任,主動聯繫他們。
他指出,案發當時有警方和救護車在場,為何警方完全沒有該起車禍的紀錄,林立迎將協助跟進。
此案目擊者或肇禍司機,可致電聯絡游佳豪 012-257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