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修改公積金法令第7條文
(吉隆坡12日訊)馬華婦女組呼吁政府修改公積金法令第7條文,以確保妻子與孩子的繼承權益及避免家庭糾紛。
婦女組今日通過第41屆代表大會,支持修改婚姻及離婚法令,規定所有以民事法注冊的婚姻,
一旦配偶改教,有關贍養費、孩子監護權及財產分配等婚姻法律問題,必須回到民事法庭解決,一勞永逸解決司法矛盾。
馬華婦女組提案
1. 支持黨領導層推行轉型及改革計劃,落實擴大代表制。
2. 要求馬華母體除了保留婦女組原有名額外,修章規定所有區會婦女組主席與馬青區分團團長一樣,自動成為中央代表。
3. 吁馬華配合國家30%婦女政策,在來屆大選,委派更多有素質女候選人上陣。
4. 屏除派系成見,團結一致備戰下屆大選。
5. 支持一個大馬理念,推動多元中庸開明的憲政制度。
6. 吁選委會檢討重劃選區建議。
7. 設立“政治獻金及開銷法令”,有效管制國內外的政治捐款、資產。
8. 速擬訂有效經濟策略,穩固令吉匯率。
9. 吁全民掌握中國“一帶一路”及馬中經貿合作的大商機。
10. 擬定完善外勞政策,簡化申請程序,廢除繁文縟節,解決人力短缺問題。
11. 支持多源流教育政策,捍衛母語教育及文化的權益 。
12. 為輟學青年提供相關的“技職培訓課程及就業”配套,助他們自力更生。
13. 處理各項政經文教及宗教課題時,以聯邦憲法為根基,打造一個更公正、包容,自由及透明的治國制度。
14. 捍衛大馬多元民主中庸憲政,齊抗伊黨355私人法案及誠信黨的擴大伊斯蘭法庭權限的方案。
15. 支持政府打恐和嚴厲對付1S恐怖分子。
16. 拒絕街頭示威文化;鼓勵人民通過現有機制與管道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