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修改公积金法令第7条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吁修改公积金法令第7条文

(吉隆坡12日讯)马华妇女组呼吁政府修改公积金法令第7条文,以确保妻子与孩子的继承权益及避免家庭纠纷。



妇女组今日通过第41届代表大会,支持修改婚姻及离婚法令,规定所有以民事法注册的婚姻,

一旦配偶改教,有关赡养费、孩子监护权及财产分配等婚姻法律问题,必须回到民事法庭解决,一劳永逸解决司法矛盾。

马华妇女组提案



1. 支持党领导层推行转型及改革计划,落实扩大代表制。

2. 要求马华母体除了保留妇女组原有名额外,修章规定所有区会妇女组主席与马青区分团团长一样,自动成为中央代表。

3. 吁马华配合国家30%妇女政策,在来届大选,委派更多有素质女候选人上阵。

4. 屏除派系成见,团结一致备战下届大选。

5. 支持一个大马理念,推动多元中庸开明的宪政制度。

6. 吁选委会检讨重划选区建议。

7. 设立“政治献金及开销法令”,有效管制国内外的政治捐款、资产。

8. 速拟订有效经济策略,稳固令吉汇率。

9. 吁全民掌握中国“一带一路”及马中经贸合作的大商机。

10. 拟定完善外劳政策,简化申请程序,废除繁文缛节,解决人力短缺问题。

11. 支持多源流教育政策,捍卫母语教育及文化的权益 。

12. 为辍学青年提供相关的“技职培训课程及就业”配套,助他们自力更生。

13. 处理各项政经文教及宗教课题时,以联邦宪法为根基,打造一个更公正、包容,自由及透明的治国制度。

14. 捍卫大马多元民主中庸宪政,齐抗伊党355私人法案及诚信党的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的方案。

15. 支持政府打恐和严厉对付1S恐怖分子。

16. 拒绝街头示威文化;鼓励人民通过现有机制与管道反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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