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关税局修改指南 律师楼支出征消费税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吴健南:关税局修改指南 律师楼支出征消费税

(芙蓉12日讯)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律师揭露,近来律师公会向所有会员发出通告,指关税局已修改律师执业征收消费税的指南,律师楼账单的支出项目必须征收消费税。



他说,根据过去指南,律师楼的账单主要分为律师费(Legal Fees)和支出(Disbursements) 2个主要部分,而过去只有第一部分的律师费被征收消费税,而第二部分的支出则豁免消费税,即便是在过去还未实施消费税的年代,当局也只是针对第一部分的律师费征收服务税,从未向第二部分的支出征收任何税务。

他认为,当局的做法存有巨大争议,因为有些在支出部分的项目包括银行贷款合约、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搜寻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其实已向律师楼征收包含消费税的相关费用,如今若要律师楼再向客户征收同样项目的消费税,恐怕有双重征税之嫌。

双重征税之嫌



他是昨晚受邀为马来西亚海陆会馆举办的产业法律主讲时,这么指出。

吴健南呼吁关税局收回成命,以免在经济不景气的今天,进一步加重消费者的税务负担。

他也在讲座中分析明年预算案将实行的一些新措施,包括印花税、产业盈利税或消费税等方面的措施改革,确保大家可以未雨绸缪,做好相关的产业买卖或投资规划。

讲座另一主讲人为资深律师郑瑞芝,她与大家分享家庭法律的一些基本程序和权益觉醒。

出席嘉宾包括海陆会馆会长邱金基、署理会长叶纹豪、副总务王锦荣、森华堂署理主席刘志文、总务赖善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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