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情婦 親手開槍燒屍 內蒙古前高官被判死刑

趙黎平

11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兼前任公安廳長趙黎平(64歲)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認定被告人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約129萬令吉)!

趙黎平亦是自中共十八大後落網的第100只“老虎”(副省部級或以上幹部)。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趙黎平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

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約1530萬令吉)。公安機關在趙黎平辦公室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他持槍追殺一名28歲的女子,隨後焚燒掩埋屍體。這是中共建國後首個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案情離奇得可能最好的小說家也很難去編撰。

在警界被稱為“文化”廳長

趙黎平在警界被稱為“文化”廳長,發表過長篇小說,在呼市有多套豪宅,妻子在公安系統“吃空餉”,殺人後警方在遺屍現場、趙的車里、家中共找到五把槍。

此外,趙黎平還與多名女下屬傳出過緋聞。被形容成是一名對“關系親密女性”下手的“任性”官員。

趙黎平1951年8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1976年9月入黨,1969年4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務。

趙黎平殺死的是一名27歲的赤峰籍女子。21日淩晨,赤峰警方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境內將趙黎平抓獲。

21日當天,赤峰市出動500余警力,對大牛圈山進行地毯式搜查。天黑之前,警察在一處山坡上發現被焚燒過的死者遺體。

趙黎平頭天進山被認為是“踩點”,方便作案之後銷毀證據。警方在205省道附近還搜獲死者的包以及帶血的汽車坐墊等,還有一把鐵鍬和斧子。

根據警方調查,趙黎平與被害女子事發前一天曾在赤峰港灣世紀酒店住過一晚上,該酒店距趙黎平第一次槍擊被害女子的205國道橋北的距離僅有5分鐘車程。

死者李某某曾用名李某紅,1988年9月生,漢族,老家在距赤峰市將近200公里的翁牛特旗一村莊,其在百合新城購有一套房產。

李小學文化,十多年前離鄉打工,3年前回赤峰賣酒,一年前開始做服裝生意。她如何認識趙黎平,不為外界所知。

有目擊者稱,案發當天9時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駛入百合新城,停在17號樓西側,一名女子從車上走下。

緊隨其後,一輛黑色奧迪也停車,一名男子下車後舉槍朝她開槍。女子中槍倒地,被該男子裝進奧迪後備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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