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市泊车处捅死前未婚妻 男子罪成下月须自辩
(麻坡13日讯)去年轰动居銮,在宜康省霸市摩哆泊车处捅死前未婚妻的巫裔男子,因杀人动机明显,高庭今日判处他罪名成立,须在12月5日出庭自辩。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加米尔宣判时说,基于被告杀人意图明显,法医也证明女死者是死于被告触发的刀伤,被告在众目睽睽下行凶,干案过程被人目击,杀人证据确凿,表面罪名成立,并须出庭自辩。
被告莫哈末依沙哈鲁丁(24岁)闻判后,神情呆滞,全程不发一言,庭内也没有亲友出庭旁听,被告事后选择在犯人栏内自辩。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5时40分至5时45分,在居銮宜康省摩哆泊车处致死女死者诺斯雅菲卡(21岁),牴触刑事法典第302项(谋杀)条文;唯一刑罚为绞刑。
案情显示,被告莫哈末依沙哈鲁丁,原与女死者诺斯雅菲卡是一对情侣,两人原已订婚,并于案发的前半年,出现感情问题,两人因此解除婚订,女死者后来又与另一名男子订婚,不料,引起被告心生恨意。
案发时,死者携带刀子在摩哆泊车处等侯女死者,待女死者出现后,被告趋前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刀子捅向死者后,弃下女死者逃逸,后者15分钟后宣告重伤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