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拉菲茲國會議員身分暫獲保留
選舉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阿都拉說,儘管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被吉隆坡地庭判處監禁18個月,但其國會議員身分可保留,直至其案件上訴審結為止。
他說,根據聯邦憲法,拉菲茲的國會議員資格,將保留到上訴案審結,此議席不會懸空。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由於案件還未審結,因此選委會不適宜說明是否將舉行補選。
“班丹區的議席不會空置,而且根據媒體的報導,拉菲茲已說明他會提出上訴。”
莫哈末哈欣阿都拉說,是否進行補選,一切有待案件審結為止。
拉菲茲是因公開一馬發展公司(1MDB)最終調查報告內容,今日被吉隆坡地庭法官判處罪名成立,需監禁18個月。
拉菲茲共面對兩項控狀,即指他分別在今年3月24日及28日下午3時,在國會大廈非法持有及公開一馬發展公司的調查報告,牴觸1976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條文(1)(C)(iii)和(iv),若罪成會面對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