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今:社團需改革(1):愁款、籌款
大部分社團都是依靠對外籌款借力,來落實擬定的計劃與願望,華團一年到頭都在籌款。
華裔先賢早年南來,設立鄉會互助互持,出錢出力完成當時的使命,例如創辦教育、設立會館、推動文化等等,誰有能力就多出一些錢,能力有限就量力而為,生長在建國立業的年代,沒有計較,只有付出。
來到21世紀,社團在行政上的確與時並進,在思維上仍有所局限,每個活動都要籌款,聚集了財富卻不敢運用,依然不斷對外籌款,“愁款,籌款”一直在社會循環。
例如購置會所,並非每個組織都需要,一年只開幾次會議,活動能力也缺乏,買了會所還要應付一筆日常運作開支;解決了建築費用,還有內部裝修,又是一輪籌款,說好了“以會養會”,還是繼續籌款,把社會人士捐款視為理所當然。
在教育領域,華社長期挑起重擔,華教旗幟下的每項籌款大計劃都能達標,是因為華校在教育制度下,沒有受到合理的待遇,所以社會才義不容辭。
如今社團不論大事小事,都要社會人士“買單”,社團領導人應該改革思維,檢討是否每項活動都需要籌款,學會更珍惜華社的資源,也要明白財富只有在使用時才會有價值,拿了資源不懂得善用,是沒有意義的。
社團獲取來自十方的錢,所做的都應該對得起社會,推動對社會有利的事,更要“知福、惜福、種福、造福”,在向社會借力度過急需之后,應自力更生,並且懂得造福,福氣才會在社會循環。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