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榮:理想和現實
首相納吉說,菲律賓總統迪泰特上週訪問大馬時同意,我國、菲律賓及印尼制定“緊急追擊協議”,讓大馬安全部隊進入菲律賓海域繼續追捕涉及在沙巴海域綁架的武裝分子。
在這項協議,大馬安全部隊只需通知菲國海軍可進入該國海域;而大馬安全部隊也可以追擊綁架分子時進入印尼海域。但,只限在海域,不包括陸地。三國的國防部長將於本月22日舉行會議,擬定這項協議的標準作業。
這番言論彷彿我國安全部隊就此可大展身手,把匪徒手到擒來;大家且莫高興,這當中還需要面對許多現實。
進入菲律賓海域追擊武裝分子,並非是新鮮事。我國早在2014年即獲準在海上追擊武裝分子時可進入菲海域。
需等人通報才知曉
2014年5月6日,時任沙巴州警察總監的韓查泰益在講述拿篤鮮魚養殖場擄走中國籍經理楊再林案件時即指出,匪徒逃走時,在馬達京島海域被水警發現,雙方一度交火,水警追著武裝分子直入菲海域,不過匪船靠海島旁的水上木屋,水警決定撤退。
韓查的言論已很清楚,區區數名安全部隊人員,追緝敵人至敵營,最忌諱即是不知就理的往裡沖,因為到時候不道有多少枝槍械是對著自己。
再看回過去16年發生在沙巴東海岸的綁架案,究竟有多少宗在半途中被守衛我國邊境的安全部隊攔截?大部分案件都是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發生,需要等人通報才知曉,甚至發生大白天拖船擱淺,才發現船上所有人都被綁架了。
匪徒一般都是乘坐大馬力快艇,引擎動輒400匹馬力以上,綁架和搶劫之後,等到安全部隊趕抵現場,匪徒早就不知道逃到哪裡去了,試問安全部隊該去哪追?匪徒棄船上岸,哪該如何?更何況,窮寇莫追,人生地不熟,怎能隨便伸個頭出去?
當菲總統容許安全部隊進入菲海域,別以為事情就此能引刃而解,畢竟現實和理想還是有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