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2年内性侵女儿10次 新国狼父控10罪状
人神共愤!
新加坡一名狼父,两年多内侵犯亲生女儿多达十次,包括要女儿为他口交,甚至鸡奸她。这名涉案父亲借词要11岁少女听话,帮他按摩,然后趁机非礼和性侵女儿。
这名42岁的“狼父”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4项性侵和五项非礼未成年少女及1项猥亵儿童罪。
被告不认罪,案件今早在新加坡高庭开审。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1年底至前年4月之间犯下这些罪行,女儿当时年介11岁至13岁半。为保护受害少女,法庭谕令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分的资料。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案发的两年多内,被告与妻子、儿子、两个女儿与佣人同住,被侵犯的女儿是被告长女。
控方指被告是在2011年底,首次对女儿伸出“狼爪”。
当时女儿在弟弟的房间,被告进房叫女儿过去为他按摩腿部。
当女儿按摩到大腿部位时,被告趁机捉住她的手摸自己的阳具。
根据控方,被告过后陆续在主人房内性侵犯女儿,当时女儿常去父亲的房间使用电脑,被告会叫女儿帮他按摩,被告每次“下手”时都会确保房门关上。
2012年初,被告也涉嫌在主人房厕所内,叫女儿为他口交。
被告也涉嫌鸡奸女儿,过程中使用橄榄油和儿子的发胶。
受害少女今早在清堂的情况下开始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