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傅:誰允許建電訊站?

早年,電訊公司採用承租店屋方式,在昔加末民屋樓上設置電訊站,有關工程普遍被居民抗議及阻撓,幾乎已停滯了約兩年。

居民以為電訊公司已領悟了居民的安危觀念,豈知,在今年9月和10月間,昔加末亞和麻坡又出現在民屋樓上設建電訊站的情況。

所幸,被居民發現得早,群起抗議而阻撓了員工行動下,保住有 關地方不要有幅射性環繞的居家環境。

對于有關電訊公司選在公共假期,少有居民在大清早出來時,試圖在店樓上作裝置電訊公司的行動,造成許多居民不滿。

雙方對質,后來驚動議員瞭解和協調,方使各持己見的居民代表和裝配承包商離去。

可是,在議員與建塔承包商的斟談中,電訊公司竟可出示一份由地方政府發出的合法可建電訊站文件,意思是該公司並沒有擅自裝置電訊站,而是獲得批准的。

但早前地方政府曾已闡明,電訊公司如果要在各居民集密區建電訊塔或電訊站,事前要獲地人民取得認同,如今狀況似乎未有獲得居民首肯,是否有違條例?

綜觀日前發生在昔加末或其他地區,電訊公司圖在民屋裝設電訊站事件,令人費解的是,早前地方政府曾通過縣議員,向當地社團組織頒佈,只要居民不認同,電訊公司是不能在當地民屋上設建電訊站。

但是,電訊公司手中有地方政府發給可建電訊站的文件,真的令市民不解,更是議論紛紛。

一些華裔縣議員也難逃被指摘和批評,究竟真正事因是出自何方,希望有關地方議員,盡早給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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