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禁止接近女童 工程师获准保外
(槟城16日讯)工程师涉嫌以木尺打伤女友8岁女儿,被控疏忽照顾儿童一案,被告今日终获地庭法官罗斯兰批准,由一人以一万令吉保释。
不过,法官也开出条件,谕令被告不得接近及骚扰受害女童,也不能与受害女童母女同住一起。
36岁的被告李伟泰(译音)上周五(11日)被首控上庭时否认有罪,案展12月13日过堂。被告当天没请律师,在控方反对下,不获法庭给予保释,需还押槟监狱。
禁骚扰女童
被告家人今日为他延聘的巴迪班律师,代被告向法官求情说,被告长居槟城,也在槟工作,并从2005年开始,即在一家工厂担任工程师至今,绝不会逃跑。
律师说,现今经济不景,许多人宣告失业,被告需要工作,他担心因而失去工作,希获法庭可以给予保释。
他指被告的罪名,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10年,并非是终身监禁的严重刑罚。
主控官努鲁乌达副检察司则说,法庭若有意让被告保释,她建议法庭附带一些条件,谕令被告不得接近及骚扰受害女童,也不能与女童母女同住一起。
法官结果谕令如上。
被告被控在今年11月5日晚8时,在甘密山某公寓单位,身为一名8岁女童监护人,疏忽照顾儿童,以木尺打伤该女童的手及身体,导致她身体受伤害,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