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本土派議資格被取消
(香港16日綜合電)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和北京人大釋法風波爭議逾月,香港高等法院週二一槌定音,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
梁、游在2014年雨傘運動后,以被傘運啟蒙的新一代“傘兵”自居,首次參選就成功晉身立法機關。不過立法會開鑼至今只有約1個月,一場宣誓風波令他們喪失議員資格,變成“短命議員”,更開了因拒絕宣誓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先例。
游蕙禎在2015年2月與多名青年創立“青年新政”,提倡議會革新,推動本土政策。
游蕙禎去年參選區議會(黃埔東)選舉,狙擊同區對手、被網民戲稱“鼠王芬”的經民聯梁美芬,最后僅以304票之差落敗。游蕙禎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捲土重來,最終以2萬643票取得最后一席。
同為青年新政的梁頌恆亦在去年區選的中西區觀龍區,挑戰民建聯楊開永,最后以922票落敗。到今屆立法會選舉,梁頌恆原本排在黨友黃俊傑的名單第三位,出選新界西。
但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不得參選新界東選舉,本民前和青政隨即宣布“PLAN B”,梁頌恆在提名前最后一日退選新界西,臨時轉區代替梁天琦參選新界東,最終取得3萬7997票成功進入議會。
多次闖議會
梁、游二人在新一屆立法會第一次大會進行宣誓儀式時,分別高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旗幟,並將誓詞以英文將“China”讀作“支那”;游更以英語諧音將“共和國”說成粗口,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稱無權為二人監誓。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于10月18日決定批准梁、游在下一次大會再宣誓,同日下午香港政府入稟高院,緊急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梁君彥的裁決。
梁、游多次強闖議會不果,連同建制派集體離場引致流會,導致立法會連續3星期無法成功開會,直至週二法官裁定2人喪失議員資格,議員生涯戛然而止。
首次有議員因宣誓喪失資格
過去香港亦有其他議員在當選后辭任或被褫奪資格,但梁游今次因宣誓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基本法》104條而被法官宣告喪失議員資格,則是首例。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梁游宣誓案無可避免成為判例參考,先例一開,勢為法院帶來大量宣誓覆核。
東網報導,另有13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亦被入稟質疑宣誓是否有效。
對此,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電台節目表示,就其他議員資格受質疑的司法覆核官司,他認為大部分個案問題不大,不會被視為拒絕宣誓,但其中劉小麗面對的風險會較大,考慮到她的宣誓方式及事后在社交平台發表的相關言論,可能令人質疑她是否不願意作出承諾。
傾家蕩產也要上訴到底
針對立法會議員遭褫奪,梁頌恆、游蕙禎週二召開記者會,批評當權者褫奪議員資格,為了香港的未來,將不惜上訴到終審法院,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政府頒布他們的議席懸空
梁頌恆表示對裁決失望,雖然堅持真理,要冒上風險,會傾家蕩產,甚至破產,但決定上訴,哪怕上訴到終審法院。
二人指現時會否參與補選屬言之尚早,他們保守估計訟費達500萬元(約280萬令吉),計劃眾籌上訴。
青政表示已去信英國政府,要求對方正視今次風波,因《基本法》源自《中英聯合聲明》。
指違反中英聲明
游蕙禎周三在面子書上表示,中國政府已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希望英國介入、促使中方履行承諾。
她說明,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稱“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料須交還逾97萬立法會薪津
今屆香港立法會會期由10月1日開始,而梁游被法院裁定在10月12日已失去議席。兩名最短命議員要面對被追討議員薪津近174萬港元(97.5萬令吉)巨款,加上官司約400萬港元訟費。
現時每名立法會議員,每月有9萬5180元薪酬,兩人上月也分別向立法會申領約83.4萬的最高款額營運資金。綜合計算,兩人料合共要向立法會交還近174萬已申領的薪津。
此外,法庭裁定政府勝訴兼贏訟費,並下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梁、游兩人分別支付政府20%及80%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單是支付雙方資深大狀的律師費,兩人已須花400萬元。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若兩人成功說服法庭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或毋須賠償政府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