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單位漏水不維修 自行處理再追討費用

廚房發生漏水情形,樓上單位業主有意逃避責任,遭殃的業主不知如何是好。

⊙陳女士住在公寓的4樓,幾個月前,住家的廚房頂部開始漏水,情況有惡化跡象,從一兩滴慢慢增加到幾滴。

她說,該單位的業主已將單位出租,針對此事向管理層投訴,2週前,管理層正式發信給有關業主,要求處理。

“廚房的頂部已經有水印,我唯有叫樓上單位的住戶鎖水,才能停止滴水。”

不過,她說,這不是長久的方式,住戶只能鎖水一段時間,在他們需要用水的時候,就會重新開水。

“該業主原本口頭答應肯負責任,並找來水喉匠估價,需要1300令吉,對方說承擔1000令吉,剩余300令吉則叫我負責,不過,后來又講水喉匠不得空,就任由事件不了了之,彷彿有意推卸責任。”

陳女士想知道可以如何處理,才能讓該業主負起維修的責任?

★陳博雄律師

陳女士的個案是民事課題,如果對方不處理,她可以單方面處理,然后向對方索取相關費用。

若對方不願理會,而陳女士的維修費少過5000令吉,可以透過小數額索償庭追討。

不過,若費用超過5000令吉,陳女士可考慮委任律師,透過法律程序,入稟法庭處理。

同時,這個事件上,管理層只是扮演協調的角色,沒有權力指示任何一方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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