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兒子 我兩老快沒飯吃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失去了兒子 我兩老快沒飯吃了!

死者駱永泉的父親駱天文(左)與母親,向媒體出示他們準備的陳情書。
死者駱永泉的父親駱天文(左)與母親,向媒體出示他們準備的陳情書。

18歲中國籍獨中生被控誤殺30歲鄰居一案,死者駱永泉的父親駱天文,今日準備一份手寫英文陳情信,在開庭前,想通過律師與通譯員交給地庭法官不遂後,情緒激動,淚灑法庭,還當眾破口大罵。



律師與通譯員馬上提醒他,若一再胡鬧下去,將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被扣後,他才按住情緒哭訴說,失去了獨子,兩老快沒飯吃了!

此案因被告偕母已潛回國,一再缺庭,失聯已與近4個月,法庭原訂今日傳召兩名擔保人廖毓光與謝振順出庭解釋,為何沒帶被告出庭及2萬令吉保釋金不應被充公的理由。

但代表控方的阿斯米魯助理警監告知法官依宛說,被告已潛回國,至今還是找不到人,希望法庭另擇日期讓兩擔保人作出解釋。



而代表被告律師雷爾出庭的那旦律師也說,雷爾需出席州議會,接下來會請假3週,希望法庭將案展延至1月間。

法官因此諭令將案展明年1月6日,讓兩擔保人出庭作出解釋。

18歲的被告潘為政是在5月18日,在刑事法典第304(b)條文下,被控第二級誤殺罪。此罪最高刑罰是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不認罪,獲准由二名本地人以2萬令吉保,並需交出護照。被告律師雷爾過後以其學生簽証快期滿為由,取回護照。被告卻沒依期在7月28日交回,並一直缺庭至今。律師在10月13日,案件第5度過堂時,証實被告偕母已回國。

2名擔保人廖毓光(左)與謝振順(右),需出庭解釋為何沒能帶被告上庭。
2名擔保人廖毓光(左)與謝振順(右),需出庭解釋為何沒能帶被告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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