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建設進項稅 發展商不可申索回扣?
(吉隆坡20日訊)稅務規則毫無預警生變,房產開發商如今不得就住宅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申索進項稅(Input Tax)回扣。
住宅項目屬豁免供應(Exempt-rated Supply),意即最終買方無需支付消費稅,但發展商過去仍可以申索進項稅回扣。
然而,財經周刊《The Edge》報導,目前有過半的房產開發商表示不能再就基礎設施建設申索進項稅回扣,但事先並沒有任何相關單位咨詢過他們的意見。
報導指出,房產開發商前往申請恢復進項稅回扣亦遭拒,但是房產業者仍然可以根據《2014年消費稅減免指令》申請退款。
事實上,根據《2014年消費稅減免指令》,房產開發商有權豁免就基礎設施建設被征稅,因為基礎設施屬國家有關當局向公眾提供的公共設施。換句話說,開發商可申請基礎設施進項稅的全額回扣。
一位不願具名的房產開發商透露,這項改變顯然是全面實施的,但商業房產的進項稅回扣則不受影響。
另外,一名高級稅務顧問指出,並沒有意識到有這樣的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