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指出,安邦再也市議會高達45.2%或涉及710萬令吉的採購工程品質有欠滿意,其中3個民眾會堂,即尤基柏蘭嶺、蕉賴金地花園及南柏再也的工程素質讓審計司搖頭。
報告說,其中在尤基柏蘭嶺和蕉賴金地花園的民眾會堂,截至今年2月,男廁的鏡子還未裝、尿兜安裝地寧亂、電線還未安裝完畢、鋪路、溝渠構造、油漆的情況欠佳。
報告說,直至審計司批評后,市議會才採取搶修行。
此外,2015年4項涉及7萬3575令吉的鋪路工程,也在93天至117天內就再度破損,主要是市議會沒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確保工程的品質。
“鋪好的路必須馬上開放使用,而非關閉4至24小時。”
此外,報告說,安邦再也市議會于2013年至2015年的總撥款為4億9402萬令吉,其中採購撥款占56.3%或2億7790令吉。
“市議會用了2億6720萬令吉,涉及5859項採購計劃。”
256項不符遴選承包商程序
市議會是通過招標(Tender)、報價價碼(Sebut Harga)、直接談判(Rundingan Terus)及直接採購(Pembelian Terus)進行採購。
“在抽樣的956項採購項目中,其中26.8%或256項涉及488萬令吉的採購項目並不符合遴選承包商的程序。”
舉例,市議會于2013撥款107萬令吉委任3個承包商在尤基柏蘭嶺興建民眾會堂,但實際上可只委任一個承包商;10項涉及261萬令吉的採購項目並沒有事先獲得州財政官員的批准,包括在2012年至2014年,通過直接談判委任8個清理垃圾的后備承包商,但其實需通過報價價碼。
耽誤簽署44.1%採購合約
報告說,安邦再也市議會達44.1%或涉及9306萬令吉的採購合約,並沒有在同意接納書(SST) 發出后4個月內1簽署。
報告說,耽誤簽署合約的時間介于28天至192天,以公共衛生管理服務合約和清理垃圾合約為主。
“經過我們批評,市議會通過電子審核及監督合約系統(Arces system)解決了問題。”
此外,報告說,市議會有待加強管理,才不會導致浪費。
“2013年至2015年,市議會一共向4個承包商進行了31項瀝青的直接採購,涉及50萬3527令吉,然而今年1月18日,我們發現市議會並沒有妥當囤放57包“預拌式冷補瀝青混合料”(Cold Premix),只是放在保安室外。”
報告說,只有善于管理,才能把款項用在真正有需要的地方,包括市議會以撥款不足,無法提升班丹蘭嶺6/10路的基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