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希淡:監管法律執行不當 大馬企業醜聞重演

(吉隆坡22日訊)前副首相敦慕沙希淡指出,大馬擁有完善企業監管法律,但執行不當,導致企業醜聞重演。

他說,這是因為治理國家出現弱點,無法有效執行法律,這是許多醜聞出現的主因。

慕沙也是世界伊斯蘭經濟論壇主席。他週一在婦女管理學院關于誠信和企業管理大會上,發表演詞時這么說。

決策上需確保透明度

“據我所知,大馬在制定企業管理法律方面,領先其他發展中國家,但在執行和執法方面,我們落在后頭。”

慕沙指出,之前政府和企業領導人必須參加管理課程,但在培訓之后,大馬仍然出現企業醜聞。

他認為,良好的管理應該擴展到涉及腐敗、濫權的相關領域,推行問責制、有效行使企業社會責任、採取透明度和保護股東利益。

“如果決策上確保透明度和問責制,才能正在實行良好的企業管理。”

慕沙認為,有關法律必須不受影響的執行,才能達到企業良好管理。

他強調,另一個重要因素是企業領導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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