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漢在推特貼文用髒話羞辱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被亞羅士打地庭被判罪名成立,罰款9500令吉或監禁6個月。
他在法律援助局律師林偉勇的陪同下,聆聽審判,並選擇繳交罰款。
被告莫哈末阿里(26歲)目前無業,他在2015年12月1日使用推特貼文,用髒話羞辱首相而被控上庭。
他被指牴觸1998年多媒體和通訊法令第233(1)(a)及233(3)條文,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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