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高庭裁定PPS为非法组织
(槟城22日讯)槟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今日裁决,槟志愿巡逻队(PPS)是非法组织,并指该组织属于社团组织,必须依据社团法令进行注册。
她也说,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1)条文下,内政部长有绝对权力宣布PPS是非法。
法官驳回槟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时,也谕令没收被充公的队员外套、用具、徽章、武器、文件等。
槟州政府今日是由代表律师安碧嘉的助理埃里克奥卡斯丁,代表出庭聆判。
安碧嘉因需处理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不克出庭。
询及州政府会否提出上诉,埃里克奥卡斯丁说,他会将此宣判带回去与州政府讨论,并相信前PPS主席彭文宝将会发表谈话。
槟州政府是在去年1月27日入禀高庭,向高庭申请准令,寻求司法审核,以法律途径来挑战内政部长宣判PPS非法的决定。有关申请是由彭文宝代表提出,并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3造辩方由高级联邦律师三苏代表。
要求归充公物
槟高庭在2015年10月8日,驳回槟州政府的申请,拒绝发出准令给槟州政府,槟州政府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在今年3月3日批准槟州政府,申请撤销内政部指令。
槟州志愿巡逻队157名成员,在2014年8月31日参与槟州国庆日庆典游行后,遭警方以PPS为非法组织理由逮捕。内政部长在11月3日宣布,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1)条文下,PPS为非法组织。
槟州政府要求法庭撤销内政部指令,也要求法庭指示辩方归还被充公的外套、装备、徽章、武器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