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高庭裁定PPS為非法組織
(檳城22日訊)檳高庭法官拿督哈達麗雅今日裁決,檳志願巡邏隊(PPS)是非法組織,並指該組織屬於社團組織,必須依據社團法令進行註冊。
她也說,在1966年社團法令第5(1)條文下,內政部長有絕對權力宣佈PPS是非法。
法官駁回檳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時,也諭令沒收被充公的隊員外套、用具、徽章、武器、文件等。
檳州政府今日是由代表律師安碧嘉的助理埃里克奧卡斯丁,代表出庭聆判。
安碧嘉因需處理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不克出庭。
詢及州政府會否提出上訴,埃里克奧卡斯丁說,他會將此宣判帶回去與州政府討論,並相信前PPS主席彭文寶將會發表談話。
檳州政府是在去年1月27日入稟高庭,向高庭申請准令,尋求司法審核,以法律途徑來挑戰內政部長宣判PPS非法的決定。有關申請是由彭文寶代表提出,並將內政部長、警察總長及大馬政府列為答辯人。
3造辯方由高級聯邦律師三蘇代表。
要求歸充公物
檳高庭在2015年10月8日,駁回檳州政府的申請,拒絕發出准令給檳州政府,檳州政府向上訴庭上訴。上訴庭在今年3月3日批准檳州政府,申請撤銷內政部指令。
檳州志願巡邏隊157名成員,在2014年8月31日參與檳州國慶日慶典遊行後,遭警方以PPS為非法組織理由逮捕。內政部長在11月3日宣佈,在1966年社團法令第5(1)條文下,PPS為非法組織。
檳州政府要求法庭撤銷內政部指令,也要求法庭指示辯方歸還被充公的外套、裝備、徽章、武器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