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首長抨前鄉村發展部長 推行項目沒惠及人民

沙巴州首長慕沙阿曼(右2)在州議會週二復會之前,與3位副首長伸出大拇指,對沙州前景表示樂觀。左起是3位副首長雅耶胡欣、丹斯里拜林及陳樹傑。

(亞庇22日訊)沙巴州首席部長拿督慕沙阿曼抨擊聯邦鄉村及區域發展部在前部長(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領導下,在州推行鉅額發展項目,卻沒有惠及人民。

他說,這些浪費公帑的發展項目包括安裝水喉卻沒有水供、太陽能照明、公路的終點是森林等,完全沒有利惠到民眾。

鄉村及區域發展部被指在沙巴推行33億令吉水供計劃,由州水務局負責推行卻出現舞弊。反貪污委員會至今已逮捕28人及充公和凍結超過1億8000萬令吉現金和資產等。

慕沙週二在州議會回答擔布羅裡州議員拿督威弗烈邦布鄰的提問時說:“在東莪、西巴迪島和仙本那的加雅島,雖然當局鋪設水喉,卻沒有水供,在古達的邦宜島,舊水喉被挖起來再使用,這只是水供而已,我們也有道路的終站是森林。”

他說,他有一次前往沙巴南部的朗巴西雅,向當地村民道賀聯邦鄉村及區域發展部為他們設立太陽能照明,結果被村民反問哪有太陽能照明。

州首長指責聯邦鄉村及區域發展部的前部長,完全沒有通知州政府,其部門將在州推行的工程計劃。

數月前退出巫統

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但他明顯是在指責前部長拿督沙菲益阿達;后者已在數個月前退出巫統,成立沙巴人民復興黨。

他說,聯邦政府部門在州推行發展項目,一般做法是聯邦部長會向告之州政府,但是,鄉村及區域發展部前部長卻沒有這么做,而且我們(州政府)也多次向他要求匯報會。”

限局長只批25萬以下項目

慕沙阿曼說,州政府已加強批准發展項目程序,包括限定局長只能夠批准25萬令吉以下的發展項目。

他說,雖然聯邦財政部容許局長批准50萬令吉以下的發展項目,但是為了更好監管,州政府把局長批准頂額進一步縮小。

他說,隨著州水務局官員被捕之後,州政府與反貪污委員會合作,探討批准發展項目程序,避免發生舞弊。

“我們的公務員必須時時記住,他們的權力是一項責任,不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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