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贪(第一篇)‧“收贿就像生活作息般自然……” 香港肃贪廉署诞生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香港反贪(第一篇)‧“收贿就像生活作息般自然……” 香港肃贪廉署诞生

香港廉政公署深获市民信任和支持。
香港廉政公署深获市民信任和支持。

整理:专题组
图片:互联网



近期我国反贪会频频对贪官出手,但抓的都是小鱼,不见大鱼,恐怕还需多加把劲。

讲到反贪,香港廉政公署当年成立的经过、肃贪手法,总是为人津津乐道,也成为许多国家倣效对象。

香港未成立廉政公署之前,附属警队的反贪部,也常挨批“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后来香港成立廉政公署,认真打老虎,掀起一场反贪革命。

1960年代、1970年代,香港和新加坡、台湾、韩国被誉为“亚洲四小龙”。

当时香港经济迅速起飞,成为国际重要金融、贸易、制造业、航运中心。

那个年代,也是香港贪污最猖獗的年代。

公共服务机构像警察、消防人员、救护人员,从打杂到高层人员都贪污,不管做什么,都先向市民要钱。

引发民怨

警察跟大毒枭、黑社会称兄道弟;探长黑白两道走;消防员救人灭火前,先收“开喉费”;病人在医院要“打赏”打杂的阿嬏,才可以拿到开水和便盆。

当中,又以香港警队最贪,受贿的警务人员保庇妓院、毒贩、赌馆,以执法人员身分欺压市民,导致社会治安败坏。

市民身受其害,苦不堪言,但公家机构官官相护,有冤也无处诉。

一位因贪污入狱的外籍警司韩德(Ernest Hunt),曾经这样形容当时的香港警界:“收贿是生活中的一环,就像早上起床,晚上睡觉那样自然。”

1970年代初,香港民众对猖獗的贪风已到忍无可忍的程度,社会舆论不断对政府施压。

此时外籍总警司葛柏(Peter Godber)贪污被揭,潜逃英国。

那个年代,外籍公务员在香港,薪酬福利都比当地华籍公务员优厚,身分地位高当地人一等,生活优渥。

就算这样,葛柏还涉嫌滥用职权贪歛财富,对长期深受公务员贪污受苦的香港民众来说如同火上加油,怒气顿时燃烧到沸点。

政府有感事态严重必须采取行动,于是成立反贪机构廉政公署,解决香港长久以来的贪污问题。

警司挺身指证
葛柏终于被捕

媒体捅出总警司葛柏贪污潜逃消息后,香港市民怒不可遏,累积已久的民怨终于爆发。

大批学生和市民发起“反贪污,捉葛柏”运动,要求政府缉拿葛柏,并正视香港社会贪污问题。

时任港督麦理浩爵士(Sir Murray MacLehose)为了平息民怒,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葛柏潜逃事件,同时宣布创立独立于警队的廉政公署(ICAC)。

廉政公署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缉捕葛柏归案。

由于香港当时仍未提控葛柏,英国那时也没有条例管制“来源不明的财产”,所以不能引渡他回港。

眼看葛柏“过了海就是神仙”,英国和香港法律就是拿他没办法。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贪官终究逃不过法网。

1974年,因贪污罪在香港狱中服刑的外籍警司韩德,声称目赌葛柏收受华籍警司郑汉权2万5000贿款,安排他担任湾仔区指挥官。

韩德主动跟廉政公署合作,指证葛柏和其他贪污警员。

1974年4月29日,英国警方拘捕葛柏,隔年,廉政公署引渡他返港受审。

他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年,2万5000贿款被充公。

葛柏刑满出狱就离开香港,埋名隐姓,销声匿迹。

香港政府始终无法向他追讨400多万贪污款项。

机制完整.民众信赖
港打贪效率名扬全球

香港因为外籍总警司葛柏贪污,促使独立反贪机构廉政公署成立。

廉政公署成立以后致力肃贪,扫除香港贪污风气,曾令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

长久以来,廉政公署为了宣传廉政及推广反贪教育,跟当地电视台联手制作多部“廉政系列”电视剧。

许多国家或城市的反贪污部门也到香港取经,向该城市吸取经验,一些国家或城市甚至倣效香港成立廉政公署。

尽管近年香港发生数宗贪污案件,影响该城市在全球廉洁指数的排名,但香港依然是全球打击贪污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香港已建立一套完整反贪机制,包括有效的反贪法律、反贪法例赋予廉政公署的调查权力,以及多年培训下来的专业反贪人员等。

民众对廉政公署的信任和支持,勇于挺身举报,也是香港反贪成功的重要因素。

藉病提早退休
预先汇走巨款

1971年,外籍总警司葛柏假冒外交官身分,用假名在加拿大银行存入1万2000加元。

加拿大有关当局揭穿他其实是一名香港警察,通报香港官方。

当时,香港尚未成立廉政公署,隶属香港警务处的反贪污部开始对葛柏展开调查

葛柏预先知道反贪污部调查自己,即以身体欠佳为由,申请提早退休。

香港警务处同意他于1973年7月退休。

然而,在他退休之前,警务处处长接获密报,指他设法汇走大笔款项,像似畏罪潜逃的前奏。

引用《防贿条例》
查出拥百万款额

为了避免葛柏携款潜逃,反贪污部专案组先发制人,引用《防止贿赂条例》展开连串搜查行动。

专案组突击查检葛柏寓所和汽车时,查获大批文件和多本帐簿,详尽记录他从香港各处地下赌博集团、妓院、毒贩收受贿款的账目。

专案组根据这些记录,查出他在美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存有大笔来历不明款项,个人财富高达430万港币,是他担任警察以来全部薪金的六倍。

那个年代,在香港拥有百万身家的人已是大富豪。

1973年4月,香港警方首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十条“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财富来源,并禁止他离境。

不过,他利用高级警司的机场禁区通行证,避过出境检查,逃离香港回到英国老家。

香港廉政公署简介

成立于1974年2月15日。

不隶属公务员架构,廉政专员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

廉政公署下设三个部门,“三管齐下”打击贪污。

这三个部门是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分别扮演执法、预防和教育的角色。

香港廉政公署服务承诺

48小时内对贪污举报作出回应。

两个工作天内对非贪污性质举报作出回应。

两个工作天内对要求提供防贪意见的人士作出回应。

两个工作天内对要求提供倡廉教育或资料的人士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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