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兒子代瑪麗亞陳入稟法庭 申請人身保護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兒子代瑪麗亞陳入稟法庭 申請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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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安碧嘉(左)及瑪麗亞陳的3名兒子,在庭外查閱法律文件。
代表律師安碧嘉(左)及瑪麗亞陳的3名兒子,在庭外查閱法律文件。

(吉隆坡22日訊)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今早通過兒子代表入稟法庭,為自己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警方立即釋放她。

瑪麗亞陳代表律師艾力鮑爾森和拿督安碧嘉于今早10時45分,陪同瑪麗亞陳3名兒子即長子阿祖敏(23歲)、次子阿茲曼(22歲)和小兒子阿茲米(20歲)到吉隆坡法庭,為瑪麗亞申請人身保護令。

不過,該案件將在明日才晉入過堂程序,屆時才有答案。



瑪麗亞陳在訴狀中要求法庭發出人身保護令,并將查案官譚麗君(譯音)、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內政部和政府列答辯人;訴狀提及,在法庭頒出人身保護令后,警方必須立即釋放瑪麗亞陳,一旦獲釋,有關單位不可再相同理由,重新逮捕申請人,也不會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受到任何限制。

有關訴狀獲得阿祖敏支持,并提呈長達10頁的宣誓書,向法庭要求其母親盡早獲得釋放。

阿祖敏在宣誓書中提及,警方在沒有任何理由下,援引該法令逮捕母親,這有違該法令第4(3)條文,即不可在政治或信仰活動上,逮捕任何人士。

他形容,瑪麗亞陳遭逮捕是懲罰性質,其用意并非以調查為出發點,同時,該逮捕行動已違反憲法第5、第8和第10條文。

瑪麗亞陳在淨選盟5.0集會前夕,即本月18日下午2時許,在其淨選盟辦公室遭到警方逮捕,遭后者援引SOSMA,將其扣留;有關法令可允許當局扣留長達28天。

患高血壓未能複診

阿祖敏透露,患有高血壓和高膽固醇的瑪麗亞陳,原定週一(22日)與醫生有約,卻遭警方扣留,未能赴約。

他在看回母親醫藥報告時,才發現母親22日必須看醫生,不過,目前母親精神狀況依然良好,只是人比較累。

而他們也會在晚上,到獨立廣場舉行聲援行動,希望更多民眾可以出席,為母親打氣。

“我們不知道母親在扣留期間是否獲得醫療,這是我們非常擔心。”

安碧嘉認為,目前只有瑪麗亞陳繼續遭到扣留,而且她不應該在SOSMA法令下被逮捕,這法令已被濫用。

詢及所申請人身保護令限期時,她說,這不能以天數作為計算,該保護令應以每小時作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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