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卖股份允分期付款 邓章耀要求林冠英交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PDC卖股份允分期付款 邓章耀要求林冠英交代

邓章耀反要求林冠英在48小时内,交代为何允许宏升集团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股份。
邓章耀反要求林冠英在48小时内,交代为何允许宏升集团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股份。

(槟城22日讯)国阵兼民政党槟州主席邓章耀说,槟州发展机构(PDC)卖地,让买地者以分期付款方式摊还很正常,国阵时期也是这样,但卖股份也允许买家分期付款,则闻所未闻。



他反要求槟首长林冠英,交代为何允许宏升集团以8年时间,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槟州发展机构,在热带岛度假村有限公司(TIRSB)的49%股份。

他今午该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他也谈及国阵在2001年以低于市价73%的价格,出售木蔻山80英亩土地给TIRSB一事。



他说,该公司持股人分别是城市发展机构(UDA)及PDC,因此PDC也在此“低价”中受惠。

交易所没纪录

“只有UDA有赚到吗?槟州政府的PDC也有受惠!”

邓章耀质问,为何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未有宏升集团购下TIRSB股份的交易纪录。

他指出,槟州发展机构曾发文告,指今年已完成与宏升集团的买卖股份交易,但是交易所却没纪录。

“该机构只说今年交易,但到底何年何日?”

他也质问,槟州发展机构以1亿5600万令吉的价格,出售TIRSB的49%股份,而这价格是怎么算?

“是以未来发展的潜在盈利为基准,还是以木蔻山土地价格为基准?”

另外,邓章耀促请林冠英勿在木蔻山课题上,责怪媒体,要就“冲”着他去。

“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媒体。”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民政党槟州第一副主席胡栋强,及槟州青年团法律及公共投诉局主任卢界燊。

林冠英限时举证
邓章耀:慢慢来

“迟公布,早公布,我都会被起诉!”

槟州首长林冠英日前要求国阵槟州主席邓章耀,在48小时内出示证据,证明他曾于2013年拒绝木蔻山热带度假公司与宏升集团的一项联营计划,进而导致损失2亿2000万令吉的潜在盈利。

不过,邓章耀周二(22日)召开记者会,声明不会理会首长的要求。

他说,无论何时公布相关证据,首长都会起诉他,以“堵”着他的嘴。

他也说,此“慢慢公布”证据的方式,是行动党当反对党时使用的方式,他认为此方式不错,因此学着用。

“林冠英和他爸爸林吉祥都用过这样的方式,如果要批评我,先批评他自己和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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