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动议赋权警方 未审先扣再延5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内政部动议赋权警方 未审先扣再延5年

(吉隆坡23日讯)内政部将向国会下议院动议,以延长警方未审先扣的权力多5年。



警方在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4(5)条文下的扣留权力,原本是至明年7月。

根据内政部提呈的动议内容,按照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要求批准将该法令第4(5)条文的警方扣留权力,延长多5年,即从2017年7月31日起生效。

根据第4(5)条文,拥有警监以上警阶的警员,可扣留一个人24小时,并可延扣不超过28天。



本次下议院会议从10月17日召开,2017年财政预算案于同月21日提呈后至昨日才获得通过,据下议院议程,今天和明天将专注在政府事务的相关法案和动议。

内政部这项动议在10月26日就纳入议程内,料会在这两天提呈后可通过。

相关法令是在2012年4月17日于国会仓促通过,一直备受争议,反对党直抨是内安法令替代法令,而此次净选盟5.0集会前夕,警方大肆逮捕和扣留净选盟和反对党人士,包括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

纯粹为了调查

当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国会提呈该法案二读时曾指出,该法令阐明不会有人因为个人政治理念或政治活动而被扣,同时也废除内政部长未审先扣的权力,但警察有特别权力逮捕或扣留相信涉及保安罪行者,在此法令下被扣留人士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他当时强调,逮捕和扣留权纯粹是为了调查,被捕者可被扣24小时,但警方可以延长扣留最久28天,即便认为24小时后无需扣留,或在之后任何时间,警方有权利在相关获释人士身上装上电子监控器,不过只限时所剩余的扣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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