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没“阿尔巴”这条大鱼 这辈子也赚不到7424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若没“阿尔巴”这条大鱼 这辈子也赚不到7424万

杨家伟被指与刘特佐关系密切。(档案照)
杨家伟被指与刘特佐关系密切。(档案照)
杨家伟庭上指控方证人为自救而撒谎,将责任推给他。(档案照)
杨家伟庭上指控方证人为自救而撒谎,将责任推给他。(档案照)

一马公司洗黑钱案;被告杨家伟称多人牵涉但唯独他被控,庭上他多次向控方喊话:全都针对他,全把责任推给他,对他十分不公平,指其他人是为自救而撒谎。



《联合晚报》报导,涉及一马公司洗黑钱案的被告杨家伟(33岁,瑞意银行前职员)共面对11项控状,除了洗黑钱、也包括欺骗、伪造,以及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等罪状。

他不认罪,案件昨天在国家法院续审,控方盘问杨家伟接近尾声时,点出杨家伟的辩护立场只是一味否认,站不住脚。

杨家伟辩称,他否认控状是因为不曾发生过,他也指控方所传召的几个证人,包括前上司凯文和他的伙伴吴思伟以及Amicorp集团客户经理乔斯都清楚知道转介交易的内容,也清楚知道资金流向和收取的介绍费等。



杨家伟说,“阿尔巴”事件爆发后,他们都在庭上撒谎,试图把一切罪责都推给他,目的是为自救,他自己才是受害者。

杨家伟也声称,自己只是充当介绍人从中赚取介绍费,其他人才是真正做决定的决策人。他甚至问控方为何只有他被控,而其他关键人都置身度外,多次说:“这对我很不公平。”

控方总结时也出示一张杨家伟与众多牵涉人和公司的关系图,当中包括一马事件的关键人物刘特佐和阿尔巴公司阿末巴达维等,杨家伟看了后表示那是不公平的“呈现方式”,仿佛指他是主谋。他也说当中少了前上司易有志。

本案至昨天已完成12天的审讯,法官将在下个月21日作出裁决,裁定杨家伟是否罪成。(人名译音)

杨家伟也承认,如不是钓到“阿尔巴”这条大鱼,他这辈子或都不可能赚到那么多钱。

控方昨天在庭上指杨家伟在短短15个月内赚了2390万元(约7424万令吉),不可思议也令人难以置信,指他靠见不得人的手段赚“秘密收入”。

杨家伟否认这说法,声称他的收入是在离开瑞意银行后介绍大客户给银行的介绍费。

他的辩护律师在控方完成盘问后,又再询问他的收入来源,杨家伟解释他离开银行后当独立咨询顾问,意味着不是每月领取薪水,而是靠自己“做生意”找收入。

他说,他“如实招供”说出资产,没隐瞒,但也承认如果那客户不是“阿尔巴”,他不可能赚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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