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炎律师:对付黄红违法者以正法律!
多元国民的和平集会与请愿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然而,集会参与者又有否尊重自己的形象与智慧呢?
某报导说,有4万人参与净选盟5.0,集会在和平气氛中进行与落幕。相比净选盟4.0的几十万参与人数,净选盟5.0人数剧减,显然因为净选盟已经变质,做出了表里不一的举动,例如高喊宪法与法治、透明与诚信,自己却罔顾宪法与法治,没有透明化交代外国金援与多元国民募捐现金的事项,违反透明、问责与诚信原则。再者,净选盟向某政党阵线明显靠拢,彰显了其隐蔽政治议程!
净选盟5.0逾半参与者是华裔,这是一个令人忧心的事实。如果有人提出“华裔为多数参与者的事实”却被标签为发表种族言论,那么,此番标签是一种懦弱的做法,没有勇气说出和接受事实的表述,更是一项具有隐议程的举动。
没有人知道净选盟5.0的正确参与人数,报导中所说的4万人,不知道是基于何种计算方式。可能因正义的驱使,会否有报大数的可能?正义的驱使也好,鼓励和平集会权利也罢,任何鼓励人权的意愿必须附加正确教育的灌输,而非一味鼓励人权,而忘却人身安全、可能暴乱、多元国民分裂、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定!
多元国民,尤其是华社,必须思考,没有人可以担保每一个群众集会都在和平与文明气氛中进行和落幕。更没有人担保“有心人”不会参杂于集会之内。前一个集会和平落幕,并不代表以后的每一个集会将和平落幕。即使在民主美国,亦有群众集会暴动的事实!
试问,净选盟5.0的参与者之中,有多少人可以真正解释集会诉求的纯真度、净选盟负责人的可信度、集会达到诉求的几率、是否会在法律范围内达到纯真的诉求意愿、以及是否有人巧妙地利用正义诉求以达到隐蔽政治议程?从4.0集会的几十万人相对5.0集会的4万人,证明了很多国民已经开始思考群众集会的可行性、需要性与风险性。
还我法治马来西亚
改革还需依据法律而进行,并非根据净选盟负责人的误导而断定!
光有一股莫名的正义感,却没有对己身安全、家人担忧,以及本身所参与的集会是否有误导和利用的成份作出思考,甚至没有斟酌集会的诉求基础有否建基于法律,只因“为了国家与下一代前途”的迷思,便允许本身迷迷糊糊参与集会,冒着人身安全与社会动乱的可能风险?
在净选盟5.0,有某组华裔参与者高举大字报,内容令人费解,语文参杂,文法狗屁不通,想表达的意思显然粗俗,还以照片作为纪念,被人上载到面子书,实在令人啼笑皆非,除了破坏形象,还降低了人格,呜呼哀哉!
于净选盟5.0前后,黄衣与红衣领袖因违法而被警方逮捕待查,可能基于证据而有后续的法庭提控,这是逼切适时的步伐!将所有违反法律的狂妄人等,绳之以法,还我社会秩序,扶正被误导的多元国民,表扬维护宪法与尊崇法治的精神!还我法治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