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窿出新招 越洋聘跑腿

警方起獲油漆、易燃液體、腳車鎖鏈和手套等工具。(檔案照)

泰國男子上網找工,抵達獅城後才發現,原來“工作”是當阿窿跑腿,他在兩天內,分別到5個單位上門潑漆鎖門還放火燒屋,獲100元(約310令吉)酬勞,被判坐牢21個月和鞭刑6下。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是來自泰國的蘇利亞(Changchai Suriya,33歲),當時持社交准證到新加坡。

他被控5項牴觸放貸人法令,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其餘的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根據案情,當時相信身在泰國的被告,在網絡論壇“Singtip”一個招聘廣告中,聯繫了一個叫“阿飛”的人,之後決定到新加坡工作。

8月11日,被告抵達後,見“阿飛”才發現,新工作原來是當阿窿跑腿,幫“阿飛”上門追債。

他分別在13日和15日兩天,到對方指定的5個地點,潑漆、鎖屋以及放火燒屋。

被告縱火後,還用手機將“成果”拍下寄給阿飛,證明完成工作。

被告在16日傍晚6時45分,被警方逮捕,並在他身上起獲油漆、腳車鎖鏈、紅色馬克筆和手套等幹案工具。

被告求情表示,他在泰國已經結婚,上網只是要找工,後來才被要求當阿窿跑腿,求法官輕判。

法官判被告坐牢21個月和鞭刑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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