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获准修改动议内容 延至下季国会辩论
(吉隆坡24日讯)伊斯兰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也称355法令)私人动议,但他再一次要求展延至下一季国会,再说明此动议。
其动议内容建议为伊斯兰法庭设最高刑罚,即从原来监禁3年提高至30年、罚款5000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及原本的伊斯兰鞭刑6下,提高至100下。
“虽然这项法案仅涉及穆斯林和统治者权限,但仍受到质疑,并引起外界疑虑和混淆,因此依议会常规第15(5)条文所阐明,我要求在下一季议会再说明。”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班迪卡阿敏是在中午12时15时,允许哈迪阿旺援引议会常规第49(1)条文下,提呈有关私人动议,并表明这只是让哈迪阿旺提呈及读出动议,而非进入一读阶段。
“私人动议与政府法案有别,政府法案一提呈就是一读,然后进入二读辩论,但这只是一项动议。”
仍须过三关
根据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5(5)条文,若一名非政府议员的动议已呈上议会,在议会还没表决下,再加上议员要求在下一次会议才继续这项动议,这项动议则必须排在其他非政府议员动议之前。
班迪卡阿敏强调,若是私人法案程序,就必须阅读议会常规第41条、49(1)、49(2)、49(3)和49(4)条文。
他说,私人法案提呈必须先通过私人动议提呈与辩论,经过委员会阶段,或有记名投票等程序通过后,才允准列为一读,之后将相关法案派给所有国会议员及交给负责的部长,再经过辩论、二读、委员会阶段等。
“一项动议是否被列入日常议程,是我的权力;但若有要求政府是否可以保证可否辩论等,政府不可以这么做,因为这已抵触议会常规 。”
伊党保证丹不落实伊刑法
达基尤丁说,伊党保证,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也称355法令)修正动议通过后,吉兰丹不会落实执行伊刑法。
他说,哈迪阿旺展延动议辩论,并非因为受到非穆斯林国会议员反对,而是让他们有更多时间该动议。
他说,虽然早前非穆斯林政党强烈反对此修正案,但哈迪阿旺周四提呈修正动议时,并没有非穆斯林反对。
“我感到惊讶,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及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都在议会厅内(但没有提出反对)。我向他们尊重民主程序的行为致敬,让伊党提呈动议,在辩论时才提出反对。”
达基尤丁受访时说,刑事法典每年都在国会做出修正,但355法令却长达32年没有做出修正。
他也否认该法令是为伊刑法铺路,纯粹是为了加强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权限。
“我们也乐意和任何政党合作,一如我们早前曾和行动党合作般,伊党有必要确保所有国会议员明白修改法令的必要,同时则仅涉及穆斯林。”
要求设委会厘清问题
慕查益早前称为避免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动议,引起外界更多误解和造成关系紧张,而要求议长保证,政府会采取行动成立国会委员会来厘清问题。
他说,虽然哈迪阿旺一再保证只会针对穆斯林,但是很多非穆斯林还是对这个所谓“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法令)”感到担心,担心大马世俗国的地位受动摇。
“为了让外界清楚知道发生什么事,政府和相关人士有必要做详细解释,以及成立一个委员会来解决问题。”
常规准许修改动议内容
斯兰党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拿督达基尤丁说,他赞同慕查益要政府保证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的建议,唯议会常规第28条文阐明准许一名提呈动议的国会议员修改动议内容。
“哈迪阿旺提呈的只是私人动议,在一读后,政府才会接受处理这私人动议并成立委员会探讨,而不是在连一读都还未进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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