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珮:虐待貓狗要不得
尊重動物生命權利的覺醒在世界日漸增高,社會上也出現了很多愛護及保護動物的團體;虐待動物的行為,更是讓現今社會人士所唾棄;但仍舊有許多人,把動物看成低賤的生物,肆意的欺凌、虐待、毒打它們。
像此前金寶所發生的男子用摩哆拖死狗案件,也不知當事人懷著什麼心態,竟作出如此殘忍行為。
除了虐待貓狗,隨意丟棄貓狗也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走過積莪營流浪貓狗庇護所,發現收留在該處的貓狗,多曾遭受人類毒手,有的被酷虐,也有的是被遺棄在路旁自生自滅,聞者流淚。
飼養貓狗不應是一時興起,而是從領養它們那一刻起,就應該肩負起它們“生養死葬”的責任。
如果大家可站在貓狗立場的想想,一直以來對自己呵護備至的主人,突然將自己扔在荒山野嶺,那會是什麼樣的感受?
一個人如若沒有責任心,就不應該飼養貓狗;無論它們的個性有多頑劣,或是多難照顧,都不可以將它們棄之不顧。
貓狗會生病、繁殖、頑皮甚至製造很多麻煩,如果主人自問無法接受它們的這些習性,就不應該把它們帶回家。
奉勸大家,在購買或領養貓狗前,認真地思考一遍,不要間接當上害死它們的劊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