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伪造大马卡或文件 7印尼男女坐牢30个月
(山打根24日讯)7名印尼男女持有伪造大马卡或临时身分文件,今天被推事庭判坐牢2年及罚款4000令吉,他们因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多半年替代罚款,换言之,他们需坐牢共30个月。
国民登记局是于本月11日,突击山打根多个非法木屋区,逮捕他们7人。
国民登记局总部主控官莫哈末法利今日在山打根推事庭提控7名被告;被告们承认触犯1990年国家登记局法令第25(1)(e)条文。使用伪造文件可被判最高坐牢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交移民局驱逐出境
莫哈末法利要推事庭严惩被告,因为他们的行为已夺剥大马人的权益。被告们没有代表律师,他们要求法庭轻判。
推事苏海拉在下判之后,指示被告们在服刑后,交予移民局把他们驱逐出境。
7名被告当中,2名女被告是伪造文件集团的代理。首被告的丈夫本身拥有2张伪造大马卡,卡上的名字虽然一样,但是,身分证号码不同。沙巴伪造身分证一直是社会问题,他们被捕时,也引起社会议论。7名被告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