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男被控性侵女儿‧增大下体手术后疼痛 狼父称难为情不求医
被控性侵女儿的中年男子,声称花600令吉到新山做性器官增大手术,第二和第三次补做时,诊所没收费。
42岁男子被控性侵亲生女儿案昨午续审,被告辩称自己阳具过大,不可能与女儿进行口交与肛交。他声称曾在2005年、2007年和2009年,三次到柔佛新山做性器官增大手术。
法官问他为何选择到新山做手术,他声称因为新山诊所的收费比较便宜,一次收费600令吉,当做第二和第三次手术时,诊所也不收费。
法官也问被告,既然他声称在2009年做了增大手术后下体开始肿痛,那为何没去求医?被告称那是因为他对这样的情况感到难为情。
被告面对10项控状,指他在在2011年底至前年4月犯下4项性侵和5项非礼未成年亲生女儿,以及一项猥亵儿童罪。包括要女儿为他口交,甚至逼她肛交。
受害者是被告的长女,案发时年龄介于11岁至13岁半。
被告反指女儿因1000多元(3000令吉)手机电话费挨骂,为报复才诬赖他,但被控方驳斥,女儿当时的电话费是400多元(1200令吉),事后也向父亲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她没有理由怀恨在心、编造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