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陈申请人身保护令 高庭定29日审讯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玛丽亚陈申请人身保护令 高庭定29日审讯

 ■古迪亚星(左)与安碧嘉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玛丽亚陈申请人身保护令案将于下周二审讯。

■古迪亚星(左)与安碧嘉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玛丽亚陈申请人身保护令案将于下周二审讯。

(吉隆坡24日讯)高庭今日择定,下周二(29日)审讯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案。



高庭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是在内庭择定上述日期,并谕令总检察署必须在下周一(28日)提呈答辩书。

玛丽亚陈代表律师古迪亚星指出,他已向法官表示申请方是基于紧急情况申请人身保护令,因玛丽亚陈不该在扣留期间遭受不人道对待。

“现时这个文明社会,竟还出现让嫌犯睡木板地,不让嫌犯吃药的局面,实在令人惊讶,我们要挑起这个违法的问题,也为社会大众争取基本人权。”



此外,古迪亚星指出,虽然法官称申请人身保护令者无需出庭聆审,但他将极力争取玛丽亚陈出庭的机会,让她亲自讲述在扣留期间所经历的情况。

另外,玛丽亚陈代表律师安碧嘉说,早前,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指玛丽亚陈没获得药物,是因为玛丽亚陈没有要求,而她将带出这项课题,要求更全面的解释,并希望接下来等待法庭决定是否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期间,玛丽亚陈可获得较人道对待。

玛丽亚陈3名儿子周二(22日)为玛丽亚陈申请人身保护令,玛丽亚陈在诉状中要求法庭发出人身保护令,并将查案官谭丽君(译音)、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内政部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诉状提及,在法庭颁出人身保护令后,警方必须立即释放玛丽亚陈,一旦获释,有关单位不可再以相同理由,重新逮捕申请人,也不会在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下受到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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