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前妻小儿霸占洋房 申请庭令换遗嘱执行人
丈夫逝世约一年,遗嘱执行人尚未办理遗嘱继承手续。
☉刘女士指出,她和丈夫是没有注册结婚,可是丈夫在约1年前逝世了,并留下遗嘱来分配名下财产。
她说,丈夫的遗嘱有注明,将他的独立式洋房58%拥有权分配给她,其余的拥有权则留给丈夫和前妻共同育有的小儿子和媳妇。
她指出,虽然遗嘱的内容是这样分配遗产,可是丈夫的小儿子和媳妇却一直霸占该独立式洋房。
刘女士说,丈夫的遗嘱执行人是丈夫的数名孩子,他们至今仍未办理遗嘱的执行手续。
她指出,因为担心丈夫的孩子不愿将屋子的部分拥有权交给她,故想知道,她是否可透过其余方式来执行遗嘱内容?
★麦嘉强律师
刘女士可以以书面方式提醒遗嘱执行人去执行遗嘱内容,若通过数次的提醒仍不奏效,那么就可以入禀法庭,申请庭令,要求更换遗嘱执行人。
一般上,遗嘱的执行虽然说是3年的时间,可是没有一个真正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