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性侵未成年女儿 狼父判监51年鞭30下
(诗巫25日讯)父子过去2年内性侵未成年女儿及猥亵妹妹,狼父在在3度性侵女儿的3项控状中,每项控状被法庭判处各17年监禁及鞭笞10下,总共坐牢51年及鞭笞30下,刑期分开执行。
至于受害者(现年14岁)在过去2年遭到未成年兄长(现年17岁)猥亵案,法庭昨日喻令福利部调查未成年嫌犯身世后才下判。
现年62岁的父亲昨日闻判后泪洒法庭;他之前向法庭求情指出,明白犯下严重罪行,并感到懊恼不已,加上年事已高,希望获得法庭的轻判。
但法庭基于公众的利益,并不接受他的求情。
被告被控在2015年1月至12月间、今年1月至10月间及年11月4日午夜12时30分,在住家性侵女儿,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76(3)条文。
而少年则被控在2016年1月至9月期间,在住家非礼受害者(妹妹),因而牴触刑事法典377E条文,罪成是可被判3年到15年不等的监禁。
被告已在早前俯首认罪,法庭昨天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