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同意調整架構 碼頭機場免稅店 須交擔保信

重組免稅島煙酒架構

(吉隆坡25日訊)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指出,內閣今日同意調整免稅島的煙酒銷售架構,免稅島上的機場、碼頭免稅店被歸納為“第一類免稅店”(KBC 1),必須提交銀行擔保信。

他說,雜貨店、咖啡店、餐廳和食堂,被歸納為“第二類免稅店”(KBC II),銷售香煙和酒類飲品不受限制,也不需進行記錄。

部長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免稅島居民和外國遊客,每月購買免稅煙酒的頂限為3箱啤酒(每箱24罐)、5公升烈酒和3條香煙(每條200支香煙)。

“乘搭客機離境的乘客和機組人員,每月購買免稅煙酒的頂限是,2箱啤酒、5公升烈酒和3條香煙,乘客必須出示登機卡,目的地必須是外國。”

文告說,乘搭客機抵達免稅島的乘客和機組人員,只限購買1箱啤酒、1公升烈酒和1條香煙,乘客也必須出示登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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