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 并非法案 哈迪呈修改伊法属动议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周美芬: 并非法案 哈迪呈修改伊法属动议

 ■何玉苓(左2)颁发纪念品给张晏瑂(左3)。左起为周美芬、黄玉珠及戴小华 。

■何玉苓(左2)颁发纪念品给张晏瑂(左3)。左起为周美芬、黄玉珠及戴小华 。

(吉隆坡2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也称355法令),并非一项法案,只是一项动议!



她昨晚出席全国华裔妇女组织交流晚会致词时说,华社不允许任何伊斯兰元素渗入非穆斯林法律,若大马有2种刑事法,是不能被接受的。

出席者包括华总妇女部主席兼律师黄玉珠、森美兰中华大会堂妇女组署理主席张晏瑂、妇女行动协会前主席何玉苓及大马华人文化协会永久荣誉总会长戴小华等。

不能接受2种刑事法



她指出,该部曾向国会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但未通过;她希望这项法案能够通过,以解决改教衍生的问题。

周美芬说,该部将制定性别和平法案,并积极争取抗拒该法案。

另外,她也指出,女性在就业人数占了54%,而男性占80%,该部希望于2020年增加女性就业率至59%,并为女性提供就业福利。

她说,有很多女性因为家庭或孩子而离职;她认为企业应聘请已婚妇女就职,并增加女性决策率。

“企业应推广弹性工作时间概念,让妇女能够在家工作,以有更多时间照顾家庭,并节省公司的开销。”

另外,周美芬也鼓励华总妇女组申请活动经费,并提醒勿只局限在华圈,要与其他友族官员打好关系,经费才容易获批。

“政府每年都有准备经费给某些领域,妇女组要准备好文件以做申请,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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