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 並非法案 哈迪呈修改伊法屬動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周美芬: 並非法案 哈迪呈修改伊法屬動議

 ■何玉苓(左2)頒發紀念品給張晏瑂(左3)。左起為周美芬、黃玉珠及戴小華 。

■何玉苓(左2)頒發紀念品給張晏瑂(左3)。左起為周美芬、黃玉珠及戴小華 。

(吉隆坡25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也稱355法令),並非一項法案,只是一項動議!



她昨晚出席全國華裔婦女組織交流晚會致詞時說,華社不允許任何伊斯蘭元素滲入非穆斯林法律,若大馬有2種刑事法,是不能被接受的。

出席者包括華總婦女部主席兼律師黃玉珠、森美蘭中華大會堂婦女組署理主席張晏瑂、婦女行動協會前主席何玉苓及大馬華人文化協會永久榮譽總會長戴小華等。

不能接受2種刑事法



她指出,該部曾向國會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但未通過;她希望這項法案能夠通過,以解決改教衍生的問題。

周美芬說,該部將制定性別和平法案,並積極爭取抗拒該法案。

另外,她也指出,女性在就業人數佔了54%,而男性佔80%,該部希望於2020年增加女性就業率至59%,並為女性提供就業福利。

她說,有很多女性因為家庭或孩子而離職;她認為企業應聘請已婚婦女就職,並增加女性決策率。

“企業應推廣彈性工作時間概念,讓婦女能夠在家工作,以有更多時間照顧家庭,並節省公司的開銷。”

另外,周美芬也鼓勵華總婦女組申請活動經費,並提醒勿只局限在華圈,要與其他友族官員打好關係,經費才容易獲批。

“政府每年都有準備經費給某些領域,婦女組要準備好文件以做申請,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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