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不得無禮
一對華裔夫婦因不滿接到30令吉違規泊車罰單,與市政廳女執法人員發生爭執,更多次阻攔女執法人員,不讓對方離開,間中男事主也用手機拍攝女執法人員。兩人於週五被控上推事庭,因阻礙公務員辦公罪名,被判監禁14天和罰款3000令吉。
這對夫婦的做法和所受到的懲罰,可成為其他公路使用者和駕駛人士的借鏡,即必須遵守法律,尊重執法人員。
循正確管道上訴
如果車主不滿被開罰單,或因其他理由,例如收費機器故障,無法列印停車費收據,可以和執法人員解釋,或通過正確管道上訴,而不應對執法人員無禮,尤其是動粗。
有關爭執事件被路人拍攝下來,在網上瘋傳。視頻顯示,男事主多次對女執法官員作出挑釁行為,最終因為其愚蠢行為自食其果,受到法律懲治。
希望這起事件能作為所有駕駛人士的借鏡,尤其居住在城市地區的車主,必須在合法的地方停車,若泊在需付費的停車格內,必須遵守條例付費。
在吉隆坡或巴生谷一帶的許多車主,都喜歡違規泊車,一些車主是因為無法找到車位而非法泊車,但有部分車主可恥,因為貪方便而胡亂泊車。
自私者必受嚴懲
最常見的問題是把車停泊在路中間,坐在路旁嘛嘛攤吃東西,不惜阻礙交通,甚至可能引發致命車禍,也不願把車停在較遠的地方。這種自私自利的做法,為了自己的方便而罔顧他人安全,必須受到嚴懲。
只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做出違例行為如阻礙交通、違規泊車、闖紅燈、濫用緊急車道等,便能讓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更安全,也不必提心吊膽接到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