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影视人来马拍摄 享30%税务回扣津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海外影视人来马拍摄 享30%税务回扣津贴

■罗明春(右2)代表大马旅游局及大马电影发展局,讲解在大马拍摄的好处及回扣优惠。左起为朝旗物联文创总执行长张靓、电影人陈尔土文、安睿和SONIC国际投资事业总执行长蔡明宏。
■罗明春(右2)代表大马旅游局及大马电影发展局,讲解在大马拍摄的好处及回扣优惠。左起为朝旗物联文创总执行长张靓、电影人陈尔土文、安睿和SONIC国际投资事业总执行长蔡明宏。

本报特派:胡润威
(台北25日讯)大马欢迎海外影视人到来拍摄,以享有30%政府津贴的税务回扣优惠!



SNIPS国际文化创意学院兼麦杰文化传媒集团总执行长拿督罗明春,今天主持“马来西亚拍摄点滴”说明会时,向出席的海外影视人透露这项消息。

他说,凡在大马拍摄的电影投资超过500万令吉、或在大马进行后制工作(费用150万令吉以上),甚至是电视剧(每集制作费38万5000令吉以上),都可以申请这项大马拍摄津贴(FIMI)。

罗明春也是大马旅游局及大马电影发展局的代表,其领导的麦杰文化传媒集团也是大马电影发展局认可的地接影视摄制服务公司;出席者包括大马友谊及贸易中心观光处副处长安睿。



符合条件皆可申请

他说,任何在大马进行的电影后制工作、动画、广告、电影、电视剧等,只要符合当局的条件皆可提出申请。

他也在说明会上,介绍大马的风土人物、具文化背景、地标性建筑物的美丽拍摄场景,以及设在柔佛的大马伊斯干达影城。

较早前,罗明春带同麦杰文化传媒集团导演焦锋、SNIPS国际文化创意学院媒体总监黄瀚辉、朝旗物联文创总执行长张靓,及SONIC国际投资事业总执行长蔡明宏一行人,拜访台湾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获得台湾文化部次长丁晓菁接待。

出席者包括文化部参事周蓓姬、影视局局长徐宜君、文创司司长陈悦宜、影视司副司长胡伟姣、影视局组长杨秀玉,以及次长室秘书叶怡君。

罗明春提及台湾政府提倡的南向政策,大马的多元性可协助台湾打开东协之窗;周蓓姬也表示认同大马的多元文化,有助台湾影视产业将来拓展更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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