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A曾与发展商联营? 林冠英:邓章耀乱讲
(槟城25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否认国阵兼民政党槟州主席邓章耀指,城市发展控股机构(UDA)曾与发展商签署联营合约。
“我们不曾接到任何的联营计划献议。如果这个联营计划可获得2亿2000万令吉,我是不会拒绝。”
他说,他要邓章耀出示证据,可是对方却不能、不要、不敢出示,因为邓氏没证据。
持少数股权没权卖
他也透露,自希望联盟于2008年执政槟州,在联营方案上,州政府推行1政策,即凡州政府持少数股份的公司,州政府就不要涉及任何交易。
他说,若州政府持少数股份,州政府就要放掉或卖掉,因为州政府无权决定该公司的方向,如该公司每年不派息,州政府也毫无办法,投资也就搁置在哪。
他昨晚在第13届第4季第2次州议会上,针对巫统直落巴巷区州议员沙希丹质问槟州发展机构出售股权将会是一个不好先例时,如是回答。
此外,他说,在公司法令下,PDC身为持少数股权股东,他们不能把股权卖给第三者,除非在董事会上寻求议决议通过。
“木蔻山的热带岛屿度假村有限公司(TIRSB) 的发展计划书,是UDA所提呈,该公司的总经理还特地从吉隆坡来见我,向我提呈这项计划。”
他指出,由于UDA所提出的条件合理,而且槟州发展机构也获利,加上州政府也不要涉及在任何持少数股权公司的交易。
他也说,木蔻山是条件的发展计划,即只可以在80英亩地皮上进行发展计划、会建一座桥但是只允许电动车进入岛内及发展规模只限于主题公园、房屋及脚车道。
“考虑起诉邓章耀”
林冠英答应巫统直落巴巷区州议员沙希丹,允许对方翻阅木蔻山热带岛屿度假村有限公司的交易合约,也考虑起诉槟州民政党(邓章耀)。
他说,即使他不给翻阅,对方也是可以从UDA处获得该合约。
当林冠英要巫统劝请其友党民政党,要有证据别自爽在那边喊话时,沙希丹打蛇随棍上说,针为何对城市发展控股公司(UDA)曾与发展商签署联营合约的新闻,林冠英只起诉《星报》,而没有一并起诉爆料人民政党(邓章耀)?
对此,林冠英笑言会考虑,而且是在巫统要求下起诉民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