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A曾與發展商聯營? 林冠英:鄧章耀亂講
(檳城25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否認國陣兼民政黨檳州主席鄧章耀指,城市發展控股機構(UDA)曾與發展商簽署聯營合約。
“我們不曾接到任何的聯營計劃獻議。如果這個聯營計劃可獲得2億2000萬令吉,我是不會拒絕。”
他說,他要鄧章耀出示證據,可是對方卻不能、不要、不敢出示,因為鄧氏沒證據。
持少數股權沒權賣
他也透露,自希望聯盟於2008年執政檳州,在聯營方案上,州政府推行1政策,即凡州政府持少數股份的公司,州政府就不要涉及任何交易。
他說,若州政府持少數股份,州政府就要放掉或賣掉,因為州政府無權決定該公司的方向,如該公司每年不派息,州政府也毫無辦法,投資也就擱置在哪。
他昨晚在第13屆第4季第2次州議會上,針對巫統直落巴巷區州議員沙希丹質問檳州發展機構出售股權將會是一個不好先例時,如是回答。
此外,他說,在公司法令下,PDC身為持少數股權股東,他們不能把股權賣給第三者,除非在董事會上尋求議決議通過。
“木蔻山的熱帶島嶼度假村有限公司(TIRSB) 的發展計劃書,是UDA所提呈,該公司的總經理還特地從吉隆坡來見我,向我提呈這項計劃。”
他指出,由於UDA所提出的條件合理,而且檳州發展機構也獲利,加上州政府也不要涉及在任何持少數股權公司的交易。
他也說,木蔻山是條件的發展計劃,即只可以在80英畝地皮上進行發展計劃、會建一座橋但是只允許電動車進入島內及發展規模只限於主題公園、房屋及腳車道。
“考慮起訴鄧章耀”
林冠英答應巫統直落巴巷區州議員沙希丹,允許對方翻閱木蔻山熱帶島嶼度假村有限公司的交易合約,也考慮起訴檳州民政黨(鄧章耀)。
他說,即使他不給翻閱,對方也是可以從UDA處獲得該合約。
當林冠英要巫統勸請其友黨民政黨,要有證據別自爽在那邊喊話時,沙希丹打蛇隨棍上說,針為何對城市發展控股公司(UDA)曾與發展商簽署聯營合約的新聞,林冠英只起訴《星報》,而沒有一併起訴爆料人民政黨(鄧章耀)?
對此,林冠英笑言會考慮,而且是在巫統要求下起訴民政黨。